他吸著煙,在屋里走來走去排徊著,他在思索明天回家,給父親上三十年祭日。繼子被他的自私虐待,含恨離開了。媳婦憂怨的再也不想理會他。他唯一的希望只有女兒蕓夢。
? 他知道他無臉告訴媳婦,他更沒有理由要求媳婦,可為了明天不丟場,他還是鼓足了勇氣,終于懇求媳婦和她一起回家,他臉上露出從未有的和善,她讓媳婦給他捧場,她讓媳婦帶女兒回家。媳婦看他那樣,心里禁不住想起。他歐打兒子時的那幅兇像,內心剛剛恢復的一點慈悲,被弄的蕩然無存。
? 她和他,相識到結婚。已經十八個年頭,但是這十八個年頭,她好像掉進了地域,原因是她帶了前夫和她的兒子。當時她只想和他相愛,但他沒想到家族岐視,會讓她和兒子的生活不見天日。
? ? 離婚后的孩子,和離婚的人。走哪兒都是不受人待見的!別說穿的,就是吃的也都是別人吃剩下的!記得那是零八年的一個夏天的晚上。(他們當時住在臨沂十三路)那天她們吃過晚飯。他和他三個哥們,還有他三個哥們的家人到廣場上去玩。可那晚發生的事,讓他媳婦一輩子忘不了。
? 當時他媳婦,帶來的兒子,和他兄弟家的姑娘,一般大,而且在二中一個班級上學。兩個孩子玩的很好,誰知那晚他的奇葩二哥,做的一件事。讓兩個孩子互相反目,而且呢“貴賤”兩個字。在孩子心中深種,那晚她們來廣場一個雜貨攤,雜貨攤上,擺滿了孩子的玩具。媳婦的兒子和他兄弟家的姑娘被玩具燈籠吸引了,站在雜貨前不愿離開。這時他二哥和平走過來,給她兄弟家的姑娘買了一個。媳婦的兒子在一旁干看著。但是過了沒多久媳婦的兒子,就哭了,找到媳婦,媳婦問兒子,發生了什么事,兒子不說,媳婦問不出來,就打了兒子。這時候老四家的姑娘,跑過來對媳婦說:兒子想要燈籠。是的事情不大,但是確讓媳婦和孩子精神上感受了薄涼。
是啊這只是這十八年來,生活中一個微小插曲。還有比這更糟糕,更讓人傷心的事。他二哥只是他們家族陰暗的代表。所以媳婦一想起他們家的人。從心里就開始難受。
他看著媳婦表情冷漠,沒有理會他。她就開始,討好女兒,女兒的回答更讓他失望。女兒告訴他明天,要去國學堂上課,沒時間。后來他怒了,他像瘋狗。他說他就撇他一個人了。
是啊一些人,做事光看眼前微利,不想以后。把人生路,越走越窄。最后連自己轉身都轉不過來。所以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