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大背景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和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期間。小說以一個作家身份的“我”所遇見的人,聽到的事進行陳述。這個“我”毛姆先生在書中用了自己的真名,以求敘事的真實感。
最初是艾略特·談登湖出場。因著艾略特的交際能力,美國有派頭的人物,歐洲的伯爵,公爵,貴族上流一一聚首在他的宴請和社交活動中。由他“我”認識了他的姐姐路易莎,姐姐的女兒伊莎貝爾,伊莎貝爾的男友拉里,姐姐的好友格雷父子。
艾略特是一個極其重視身份,面子和尊嚴的人。他追求高貴上層的生活,削尖腦袋鉆入上流社會。他依靠權謀、手腕奪得上流社會體面人士的歡心而站穩腳跟。他從不放過任何商業機會,不動聲色地向上流社會附庸風雅的達官顯貴推銷假的古董名畫,并因此而成為暴發戶。他靠體面的排場、精美的謊言、奢華的美宴、熱情的大方支撐起臺面。他樂善好施,憑借與梵蒂岡教會的緊密關系和教會的智慧,成功躲過了經濟大蕭條時代美國股市崩盤,而且賺了一大筆。他靠斷章取義,東拼西湊的手法將自己與貴族名門攀上關系。他左右逢源,過了一把貴族癮。流連在貴族和上流社會便是艾略特一生的追求。
他在交際圈混了半個世紀 ,他活著就是為了社會交際。宴請和他息息相關,他最怕收到冷落。并且他還要他的家族也活得體面,這一來也是在為他自己的顏面增光。他要讓周圍的人都有派頭,禁酒之后也是一個“自己只喝礦泉水,但是不能容忍別人喝次等酒的人”。他的談話內容也基本與豪華和貴族相關。
在艾略特名利雙收、得意非凡之際,他被一些事攪得心神不定。一個是他被美國青年保羅·巴頓排擠。這個青年曾受被他引進倫敦社交圈,但后來覺得用不上艾略特就不理會他了。保羅·巴頓的圓滑勢利,讓他憤憤不平。他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怎么看走了眼。還有一件事是美國巨富諾維馬里親王夫人愛德娜痛恨艾略特散布流言蜚語,故意不邀請他出席豪華家宴,這使得他痛苦不堪,直到臨終之前都耿耿于懷。
艾略特是一個典型的功利主義者。他一切以自我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則,一切以利益為根本。他靠名利與財富等身外之物來證明人生的價值。“我”對他的譏諷和不屑常常流于筆尖,毫不掩飾地表達對他的厭惡和可憐之情。
而伊莎貝爾的男友拉里,因為戰爭中執行任務時一位愛爾蘭飛行員為了營救他而死去,令拉里對人生開始迷茫,弄不清世界上惡與不幸的根源。為此他復原回國后即不愿進入大學,也不肯就業,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終極。他的思想和行為變得讓周圍的人無從理解。他丟下未婚妻伊莎貝爾,重回法國,然后游歷世界,一直在追尋自己的心路,探求人生的意義,從未妥協。
拉里在游歷世界的過程中一點點領悟生活。最后在印度,他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經哲學。于是他把自己微薄的財產分給親友,返回美國,做了一名出租車司機,自食其力,度過余生。
他像一個精神的漂泊者和流浪漢。他神秘莫測,飄忽不定,對哲學,心理學表現出無盡的欲求和強烈的渴望。“我”在描寫拉里時盡是贊頌,理解和支持的篇章。在精神的世界里,漂泊就是回歸,流浪尤如朝圣。拉里是一個現實浪漫主義的代表,他那幾十年的生活,盡管物質生活很樸素簡單,但精神生活無比的富足。無論外界怎樣的紛擾,生活總是在他自己的掌控之中。
“我”在美國,英國和法國間穿梭,在艾略特和拉里的生活圈中游走。對他們之間的矛盾沖突靜眼相看。“我”并未打算將吠陀經哲學推薦給西方國家,也并沒有呼吁人人都學拉里。“我”對周遭每一個人物都是客觀的描述。毛姆的敘事風格很有場景和畫面感。他對人物的刻畫非常簡潔,但是通過人物的對話,處事便將一個人的性格特點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我”并不會拉扯讀者去貶低或贊揚某個人物。這點從“我”幫彌留之際的艾略特從愛德那家里偷出請柬,滿足他的自尊和社交狂熱情就可見一斑。
艾略特和拉里的生活簡直是強烈的對比,猶如刀鋒的兩面。他們即使針鋒相對,猶如在彼此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中間橫一把刀,但他們仍然是各自行在各自的道上。他們最后都是如愿以償地過著自己的生活:艾略特一生為社交名流而奮斗,拉里尋到對生命的認識和安身立命之道。艾略特曾經極盡所能要拉里走入他的生活之圈,但努力終究徒勞,他也就放手了。而拉里從未強求任何人加入他的世界,一直獨自求索尋找。橫刀,并不奪愛,刀鋒雖利,并不傷人,這樣的結局倒也盡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