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天早上六點四十起床,七點鐘出門,耗時一小時,從一座城趕往另一座城;下午六點下班,耗時一小時,從工作的城市趕回家所在的城市。
我笑稱自己不在大都市工作生活,卻有大都市的生活節奏。
很多人看來我如此這般有點奔波,有點何苦,有點折騰,但我覺得值得,并在所不惜。
回到家里,可以看到滿月后的女兒一天天成長,皮膚變得日漸白皙,笑容日漸活泛,發聲變得多樣,感受到小生命慢慢地認出媽媽的味道,聽出爸爸的聲音。陪伴成長,其實也是一種幸福。奔波的疲憊會在抱起女兒的剎那間煙消云散。
晚飯后,或出門見見朋友,或為親人的事情跑跑腿,抱小女的時間就顯得少了些。?
02.
妻的產假還未休滿,一個人帶孩子,煮自己的一日三餐,累,為此也常生我的氣,說我不會疼人。
婚前,我們約定誰都不許上市里工作,兩人就守著對方,不離不棄,在小縣城終老。婚后三年,我變卦了,通過遴選去了市里。正猶豫時,人事已成定局,只好認命,也許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吧。
說好不再要孩子,可二孩政策出臺后,我們還是要了個小寶。
兩件事,妻都怨我出爾反爾,不誠實守信。?
03.
婚后,我們買房買車蓋房,沒錢就借和貸,火速成為房奴車奴。我的工資要用來還貸,妻的工資要用來養家。她從小到大,沒為錢發過愁,想過的也是能用錢時用得出,想買什么時能買的普通市民生活。成了車奴房奴后,她從此手頭不再寬裕,便怨我:你什么都想要,這么貪,到頭來還債都還不清楚,錢呢?錢呢?你請不起保姆,又沒時間帶孩子,就給我每月兩千,算是給我的保姆費吧。
我無語。在五線城市工作,我的工資才多少?而每月要還款六千多,我去偷去搶給她支付每月兩千的保姆費啊?七尺男兒,為這區區兩千元犯愁,為這兩千元而受到埋怨,想來真是羞恥啊。
萬幸的是,假如我還在縣城工作,時至今日,我肯定會后悔至死。
現在的我雖然沒名、沒錢、沒權,沒地位,但我總比在縣城有更多的發展空間,有更廣闊的舞臺,有更大的視野,也將結識更多的人。
不錯,我是什么都想要,因為我不想平庸到死啊。
我什么都想要, 難道有錯嗎?我其實沒有什么都想要,我想要的,只是實現人生的理想,過上我自己喜歡的生活,活成我喜歡的樣子。兩個人在體制內,領著那份餓不死,也撐不死的死工資,在縣城工作生活,想起來是蠻愜意舒心的,但我想要更多,我要動蕩,我要有錢,我要活得精彩和更自由一點。
而這一些,是縣城沒能給我的,因此,我必須順流而下,到更大的水域生存和發展。
我實在不忍心,將自己二十多年來才學會的僅有的一點技能,在縣城里消磨和埋沒。?
04.
每個月兩千元錢給妻子算是不請保姆,而省出給妻子的保姆費,但我做不到。兩千元算什么呀?不夠有錢人的一條煙錢。但我卻不能滿足妻子的這個小小要求。兩個人在體制內又怎么樣呢?人近中年,卻在買了房和車后,我們就是連保姆也請不起的窮人!窮人!
今天,有幸看到了作家周沖的《我房貸每月8萬+,但我死也不會回老家》一文,跟她的觀點產生強烈的共鳴。周沖成功了,實現有月入十萬的目標,正想朝月入百萬的目標挺進,她的成功,半因她的才華和勤奮,半因她的布局定位。一個人會不會活得更好,更出彩,跟你立的奮斗目標有關,跟你的奮斗有關。我必須要奮斗,要在城里立足,發展下去,只有這樣,才不至于平庸到死。
我的理想,也絕不是為兩千元錢都不敢答應妻子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