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讀了那本暢銷書《斷舍離》。
邊讀邊笑,我并不認同作者的觀點,憑什么要進行斷舍離呢?
1
在十八九歲的天空里,我虛榮,花銀子如流水,買很多衣服和鞋子,看上的東西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我也自知買不起奢侈品,有多大能耐,買多少物品。
這樣消費觀對一個正在上大學的普通女孩,是有一定難度的,父母給的生活費遠遠不夠。于是就去賺錢,家教、主持,禮儀,促銷,我做過很多的兼職,必然也被騙過很多次,吃一塹長一智,不和任何人叫苦喊累。
很忙碌,很快樂,學習任務不重,空閑時間很多,不戀愛,不化妝。
2
二十歲出頭的年齡,我虛榮,那時候還沒出現《斷舍離》這本書,但我毅然撇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衣物,好一些的送人,差一點的捐贈,因為想要變得女人。
從前買的休閑運動和板鞋全部換成雪紡蕾絲小裙子和高跟鞋,外加發飾美瞳,項鏈絲巾,唯一鬧心的就是出門前必須花半小時去化妝。
真的好煩,只堅持了三個季節,我就放棄了。根本不能像從前那樣隨意跑跳運動,大風吹過還要擔心發型是不是亂了,裙子會不會走光。
3
第二次把衣柜清理的底朝天,是因為在冬天遇見了他——初戀,我很愛他,視他如生命。
他喜歡我素顏朝天,他不喜歡我花花綠綠的裙子,他喜歡我穿黑白灰,他不喜歡我亂七八糟的飾品和高跟鞋。于是我變成他喜歡的樣子,穿著最舒適簡單樸素的服裝,襯衣牛仔褲小白鞋,那時覺得從前的自己簡直太俗氣了,現在才活出真我。
可好景不長,他劈腿了,我憤怒的找到小三,對她劈頭蓋臉的一頓痛扁,沒錯,我打架了,長這么大頭一回打架。當然,小三也不是好惹的,一哭二鬧三上吊,從我手里搶走了他。其實在我感覺他劈腿的霎那,就放手了,總覺得人或事,若真是我的,誰也搶不走,那頓痛扁頂多用來出氣。
可誰也不知道,直到今日,我的夢里只有他。
4
我聽了山下英子的話,丟掉一切與他有關的東西,但好像一點用都沒有。
在遇到他之前,我一直都是一個敢愛敢恨拿得起放得下的姑娘,可如今我的靈魂丟了,只剩下一個空空的軀殼,如何是好。
我依然固執的以為丟的了物品,舍不去回憶。所以,瘋狂笑過之后,把頭埋在膝蓋里狠狠的哭。這樣的場景,一次又一次重現,反反復復的折磨人。
我質疑:
拋棄身外之物的斷舍離,真的有用么?
按下DELETE鍵,刪去的照片視頻,真的有用嗎?
雁過留痕,何況是曾經的愛人呢?
在感情里的斷舍離,是心智的成熟過程。
有些東西,永遠也斷不了,舍不下,離不開。
有些東西,必須斷了,舍下,離開。
真正的斷舍離是心靈上的斷舍離,而不僅止步于物質,但物質上的斷舍離卻是精神上斷舍離的第一步。
勇敢的邁出去后,斷舍離與DELETE是不是相等,也并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