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我去了一趟地方海事局。
公司有一套資料要從地方海事局寄到國家海事局。
地方海事局在新浦,市區。
國家海事局在墟溝,連云區。
我住在連云區,我開車二十多公里到市區,把資料蓋上章,裝進順豐的快遞袋。
按規定是要地方海事以快遞的方式寄到國家海事,所以就算我是順路,也不能自己把材料帶過去。
然后,就在那等快遞小哥。
為啥不走呢?
因為還要付錢啊。
寄件人那欄填的又不是我,但是我得付錢。
窗口的小姑娘很關心我,說。
你有沒有12塊錢,零錢。放在這你就可以走了。
我說我沒帶錢。微信轉給你行嗎?
她說,我們不加人的。
這位小仙女很驕傲啊,升仙后自然是不愿意和人類加微信的。
當時我就知道,什么叫語言不通了。
你難道不知道微信可以不用加好友就能轉賬的嗎?
于是我邊等快遞小哥邊思考一個問題,一個人的微信號是不是應該保持純粹的朋友關系,而不應該亂加一些無關的陌生人呢?
以前,以前兩個陌生人之間會互留手機,說改天聯系,雖然有可能就再也不聯系,后來呢,是加QQ號,再后來,就是加微信。
就算是從陌陌上認識的,很多也都轉到了微信上。
微信成了一個所有人際關系聚集的地方,微信的地位甚至超過了電話號碼。
為什么這么說呢?
我跑了幾次三樓的辦公室,都沒有找到相關的人,就跟辦公室里的另一個人要了負責人的電話。我是不好意思要微信號的,感覺上,關系是到不了的那種程度。
電話只是點對點的溝通,但是微信是面對面的了解。
我突然意識到,你的微信對于陌生人來說,就是你的全部。
我的微信名是“微商劉斌”,當一個陌生人看到你的微信,給你的第一個標簽就會是:微商。
而微商,在很多人那里已經被用壞了,就像“同志”,“小姐”,你根本就沒有機會跟別人解釋,我是正兒八經的微商,跟那些微商騙子、微商傳銷不一樣。
每個人的詞典都是不同的。
可能從第一印象上,就覺得應該防著你這個做微商的,你會不會天天發廣告啊,你會不會天天群發雞湯啊。
于是,我把我的微信名改了。
改成我的真名。
我的標簽,不是微商。
我的標簽,就是我自己。
曾鳴的《智能商業20講》中提到,我們現在的淘寶,就是一個數據智能系統,其核心就是一個巨大的搜索和推薦引擎,給每個人提供的都是個性化服務。
淘寶工作量的80%是由人工智能完成的,我們大多沒有意識吧?
以前淘寶購物的時候,要問客服這個問題,那個問題,然后再決定買不買。現在淘寶基本上都是靜默成交了。
我覺得微商為什么會有機會,最大的優勢是,微商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人工智能可以在任何獨立的領域上超過人類,但是綜合能力,遠不及一個一歲的小孩。
做微商有一個躲不掉的問題,就是掙差價。
其實我一直也在思考,這是一個什么原因。
我們老板也在想一個問題,船東和貨主之間為什么不喜歡直接對接,非要找代理呢?
有一個同學聊天的時候說起,
薛兆豐說過,中間商賺差價,讓商品價格更便宜。
我當時就很不理解,我們對中間商的態度不是一直都是很統一的嘛,不是一直都在想著法兒去掉中間商環節嗎?
帶著疑惑,找來原文:
《薛兆豐的北大經濟學課》第15講:《別只盯著錢》
讀完后,就豁然開朗了。
我們覺得中間商賺了差價,是因為我們都犯了一個錯誤,就是眼中只看到了錢。
一瓶水,出廠價只有一毛錢,但是到了商場,就要一塊錢。90%被中間商賺走了。
就舉這個例子,現實當中,你想用一毛錢買到這瓶水,就算你知道廠家在哪里,就算你找到廠家人家會賣給你,你親力親為的去買這瓶水,你的成本會貴的你再也不敢大口喝水了。不信你試試。
這一瓶水,中間商賺的90%,這9毛錢,已經是你在所有可能性中,支付最低的成本。
別忘了,中間商和中間商也在競爭。
微商,也是中間商。
微商的定義,不是微小的商人,不是微店,就是微信朋友圈。
一是,所有人際關系在微信上聚集和累積。
這些年我在淘寶上花了幾十萬肯定是有的吧,但是和那些賣家沒有任何聯系。而在微信上,那些給你錢的人往往更重要,比如和一個閨蜜正聊著天,突然有個客戶咨詢,作為一個稱職的微商,你一定會說,等會再聊,我這邊有客人來了。
二是,微信的交易場景實在是太方便了。
人一定是朝著越來越懶的方向發展的。變懶的原因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時間變得越來越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