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覺醒 Day 3 《改變》 的觀點
變得愈多,愈是不變。 ——法國諺語
挺有意思的一句話,剛看到我以為作者要開始講哲學了,作者卻直接指出其中隱含的一個重點:即“變”與“不變”的性質雖然表面上完全相反,卻需要放在一起加以考慮。因為人的知覺和思想都是相對的,必須通過比較和對照才能運作。
話雖如此,但人們似乎并不總是如此來思考問題的,大家總是將“變”與“不變”其中的一個當作理所當然的常態。為了更好地厘清二者之間的關系,作者引導我們求助于數理邏輯領域兩個抽象而普遍的理論:群論和邏輯類型理論。
根據群論,群具有下列特性:
群由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成員所組成,至于成員的實際本質為何,乃不相關的事,不在這一理論的考慮之內。
群的另一個特性是,成員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順序來組合,而組合的結果仍然相同
每一個群皆包含一恒等成員,其特性為:任何一位其他成員與該恒等成員組合,其結果仍為該成員本身。也就是說,恒等成員保存了另一成員的本身。
最后,在任意符合群概念的系統中,我們發現,每一成員皆有其相對或相反成員,任一成員與它的這個相反成員相結合,結果為恒等成員。
這幾個關于群論的基本概念本身并不難懂,也略顯初略,但是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架構,讓我們借以思考變與不變互相依存的奇特現象。但是,群論無法提供一個模型去解釋那些超越既定系統或參考架構的變化,所以邏輯類型理論登場了:
這個理論跟群論一樣,也是以一組因某一共同特性而結合在一起的“東西”作為出發點,整體的組成分子也叫做成員,不過整體本身不叫群,而是稱為種類。邏輯類型理論有一基本公理:“凡涉及某集合的全部成員者,必定不是該集合的一員。”后邊有了大段的例證和推論,我們便可以得出兩個重要結論:(1)邏輯層次必須嚴格區分,以免矛盾混淆。(2)從一個層次轉到較高一個層次(即從成員轉到種類)需要一個換檔、一種跳躍、一個超越或轉型——一言以蔽之,即一種“變”。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極端重要,因為“變”提供了一個跳出系統之外的方式。
作者給出的小結:群論提供我們一個架構,以思索一種變化,該變化可以在某系統之內發生,但系統本身維持不變。邏輯類型理論對于種類之內,也就是其成員之間發生的事,并不在意,但是這一理論提供我們一個架構,以考慮成員和種類的關系,以及由某一邏輯層次轉到更高一個層次所蘊含的奇特改變。如果我們接受這兩種理論之間的這一基本區分,那么應該有兩種不同的改變:一種改變發生在某一系統之內,而系統本身維持不變;另一種改變發生時,則改變了系統本身。關于這一區分,舉個比較實際的例子:一個做噩夢的人,在夢中可以做許多事——跑、躲、打、喊、跳下懸崖,等等——但是不論他怎么變換這些行為,都無法停止噩夢。此后,我們將稱這種變化為第一序改變。跳出夢境的唯一方法,涉及了一個由夢到醒的變化。顯然,蘇醒不再是夢的一部分,而是轉到完全不同狀態的一個改變。這一種改變,此后我們稱之為第二序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