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夢雪嫣
記憶中,似乎總是在問自己,我們人到底為什么而活?我們活著的意義是什么?什么樣的人生才能稱之為幸福的人生?
如果我們不幸,到底是誰的錯?如果我們幸福,那么是否可以這樣一直幸福下去?
當我讀完岸見一郎的《被討厭的勇氣》,頭頂那片籠罩很久的烏云瞬間被撥開了,很多一直沒有答案的問題也豁然開朗了,埋進心底的執念也跟著釋懷了。
一,改變的勇氣。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人就是這樣,時常在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時候總把自己說成是不幸的人,并想著要馬上改變。甚至想要變成別人的樣子,盡管如此,最終我們還是沒有改變!
因為改變生活方式需要很大的勇氣,而我們只不過是缺乏了勇氣而已。于是我們就不斷的做著不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的決心。
比如我們的夢想是想要成為一名作家,但卻總寫不出作品。我們可能會說,工作太忙了,寫作的時間有限,所以才寫不出作品。但是真的如此嗎?
可能我們只想活在,“只要我有時間,只要條件具備,我也能成為作家的,自己有這種才能。”之類的可能性中。就算再過五年或者十年,我們還是能找出新的借口,比如“年齡大了,”有家庭有孩子了”之類的。
本應該去做的事,卻總是找出一大堆“不能做的理由”。試問這樣的我們,又如何能成功呢?
所以獲得幸福,我們首先要有改變自己的勇氣,要有獲得幸福的勇氣。
二,超越自卑
一個比較自卑的朋友,跟我聊天的時候說,我覺得自己從來就沒有得到過真正的幸福。我告訴她,你若覺得不幸福,一定是因為你不愛自己!
在《被討厭的勇氣》這本書里,也提到了這點。哲人在跟少年的談話中,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他有一位年輕的朋友,據說少年時總是長時間的照鏡子,有一天,他祖母對他說:“在意你臉的只有你自己。”那之后他便活得輕松了許多。
事實上我們也總是會這樣,為了臉上冒出的幾顆痘痘而焦心憂慮,為不知何時長出的幾粒斑點而惴惴不安。為這些小事情就讓自己失去本該有的信心,讓自己不自主的產生自卑的心理。
前幾日,在朋友的服裝店里玩耍,進來一個又黑又胖又矮的姑娘。還真不是我非要以貌取人,那姑娘單說長相還真是不敢恭維。可是那姑娘從進店門起,臉上就洋溢著陽光般的微笑,她挑了衣服試穿,美美的照著鏡子問我們,好看嗎?我們也只能違心的點點頭。
姑娘對著鏡子左看右看說,我穿上還挺好看的嘛!而后扔給我們一個更加燦爛的笑容。說真的那一刻,我看到姑娘黝黑的大臉上閃著耀眼的光芒,那應該就是所謂的自信吧!姑娘最后買走了那兩套衣服,朋友問我,你說她哪來的那么大自信呢?
其實人本來就不應該和別人去比較,而是要和自己“理想中的自己”去比較。只要是不斷的超越自己就可以了。或許這就是那矮黑胖的姑娘那么自信的原因吧,她只是在努力讓自己變得比之前更漂亮一點。
我們都應該像那姑娘一樣,做一棵永遠向著太陽的向日葵,而不是做一根從沒沐浴過陽光,任由自己彎曲生長的絲瓜。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唯一不可替代的,我們又有什么資格不讓自己自信呢?只要勇敢一點,努力超越自己,超越自卑!我們也一樣可以擁有無限的自信!
三,親密關系
阿德勒認為一切的煩惱都來自人際關系。所以有了課題分離這個話題,我自己在這點上體會很深。
課題分為交友,工作,和愛。在這幾點中,愛的課題是最難的課題,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會面對的親密關系。
親密關系處理不好,會直接影響到一個人的幸福感。
愛的大道理,我們似乎人人都懂,什么愛一個人就是要給她(他)自由,真正的愛一個人就要無條件的愛,如對方幸福,就能真誠的去祝福,這即是真愛。
可是我們有幾個人能做得到這樣呢?我自己就曾吃過這樣的苦,因為太在乎一個人,因為太害怕一段關系破裂,所以使出渾身解數想要緊緊的抓住對方。殊不知到最后只剩下了滿滿的無奈和憂傷。
感情就和東西一樣,越害怕失去就越容易失去,束縛的越緊的關系就越容易破裂!
現在的我越來越看開了,才漸漸地想明白。如果兩人在一起感到苦悶或者緊張,那么即使是戀愛關系,也不能稱之為愛。只有當你體會到和這個人在一起可以無拘無束的時候,才能體會到愛。既沒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優越性,能夠保持平靜而自然的狀態,真正的愛應該是這樣的。
在親子關系上也是如此,不管是孩子還是成人,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要在本著尊重孩子的基礎上給孩子應該有的自由。
我愛你只是我的事,和你無關,無需以此來交換什么。
四,活在當下
猶太教義中有句話說:“倘若自己都不為自己活出自己的人生,那還有誰會為自己而活呢?”
我們無需活在別人的期待里,沒必要去刻意的滿足別人的期待。如果我們一味地去尋求別人的認可,在意別人的評價,那最終我們也只不過活在別人的人生里,過于期望別人的認可,就會按別人的期待去生活,也就舍棄了真正的自我!
其實別人怎么評價我們,那是別人的事,我們無法左右,也更無需在意。我們要做的只是誠實的面對自己的人生,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就好了。
相信自己,我們并不缺乏能力,我們缺乏的只是一點勇氣,只是一點可以讓自己幸福的勇氣而已!
世界很簡單,人生也一樣,我們只要認真的活在當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