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用“相濡以沫”這個詞來形容那些互相扶持攜手共進的夫妻。我們也常常因這個詞所攜帶的溫情而感動。
相濡以沫,出自《莊子?內篇 大宗師》,指泉水干了,魚相互吐沫互相潤濕,比喻在同一困境里,用微薄的力量互相幫助。不拋棄,不放棄,即使環境再艱難,也要攜手走下去。很溫暖,很感動。
然而就在剛剛,我才知道這個詞還有下一句。它完整的說法是:泉涸,魚相處于陸,相呴于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泉水干了,魚互相吐沫相互潤濕,還不如我們互不相識,各自暢游于江湖。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仔細想想,確有其理。兩個人因為愛在一起,因為不愛而分開。苦難能夠檢驗真心,也能夠摧毀愛情。我們沒有規定經歷過風風雨雨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現實生活沒有言情劇那般色彩斑斕,男女主人公也不一定會像劇中男女主角那般癡心不改,癡情一片。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已經到了相濡以沫的地步,互相的聯系就是相互的折磨,所謂的堅持已經讓雙方陷入無邊無際的痛苦,何不大膽放手,相忘于江湖,尋找各自最適宜的生活溫度。或許,兩人早已沒有感情,卻因為種種事情勉強維系著這相濡以沫的關系,又或許兩人依舊感情深厚,卻受到重重阻礙,需要花費極大的代價來經營雙方的感情。所以有人說,和你結婚的那一個,不一定是你最愛的那一個。如果放手,是一種解脫,這何嘗不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畢竟有句話這么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