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 周六? 晴? (63)
? ? ? ? 這幾天因為身邊發生的一些事讓我覺得可笑又可氣。明明是甲的行為,卻被乙理直氣壯的認為我應該為甲的行為負責,原因就是因為我跟甲認識的時間比較長。對于別人理直氣壯強加給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我果斷的拒絕。
? ? ? 社會是復雜的,人心并不都是善良的,有時是險惡的,是別有用心的。作為父母,我們深深覺得有必要給孩子明確一下什么是責任,什么是強加責任。今晚,就責任與義務以及不要為別人的行為買單這個話題,我跟曉悅討論了一下。
? ? ? ? 責任是我們應盡的義務。責任就是擔當,就是付出。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
? ? ? ? 責任與義務的范圍是自己職責所在的范圍,是自己承諾的范圍。對自己范圍之外的人與事,那不是自己的責任。范圍之外自己愿意伸出友善之手幫助,那是助人為樂,不需要別人感恩戴德;自己不幫,那是自己的意愿是人之常情,任何人都無權指責。
? ? ? 生活中,多數人都認為一年有四季,但也不乏“三季人”。對于那些認為“我跟你認識,你就應該如何如何”的人,以及那些“她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你就要如何如何”的人,我們要學會果斷的拒絕。人心不足蛇吞象,對于那些別人理直氣壯強加給自己的偽責任,如果不拒絕,別人會認為你承擔責任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樣的事有一就有二然后接二連三不斷。我們能做的是由人思己,自己不做三季人。 誰的行為誰買單,我們不為別人的行為買單!
? ? ? ? 面對三季人,拒絕并保持距離即可。沒有必要讓別人的行為影響自己的情緒影響自己的生活,因為我們不為別人的行為買單!
圖片發自簡書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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