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生活在東北的山里,家家都是差不多的窮苦生活,所以也就沒有什么關于慈善的概念,甚至連什么是乞討都很模糊。
住在山里面的村落上經常會來一種人,大人們管他們叫做“要飯的”,男女老少都有,多數是一個人,偶爾也會有成年人帶一兩個未成年人出現。“要飯的”真的是來要飯的,就是純粹為了討點兒吃的填飽肚子,只要你給些家里的剩飯剩菜,給口熱水喝,狼吞虎咽的樣子讓你極度好奇他們到底幾天沒有進食了,而后便是萬分感激不停作揖中快速的離開,一般都不會停留,不會跟你扯太多的話題。還有一些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情況,首先那個年代的“要飯的”絕不會在吃飯的正點兒來敲你們的家門,其次是如果家里面恰好沒有剩飯剩菜的話一定要直說,千萬不能嘗試給點兒零錢給來“要飯的”人讓他自己去買吃的,他們一定會用一種特別異樣的眼神瞪你兩眼然后憤然轉身離去,而絕不會顧及你的一臉茫然。
一晃過了三十多年,我們今天的已經有了完整的慈善理念,多數人都不僅僅是在面對乞討時才會進行財物上的給予,對于現實社會中的各種各樣不同的天災、意外甚至重大疾病,我們已經有了主動捐贈的思想和行為。
捐有兩類情形:一個是從道德、情感方面去發掘捐的動力。假如有一天發生了地震等自然災害,一些有錢人動輒捐幾千萬、一個億,這種行為屬于比較沖動和隨意的;另一類情形是從理性、社會建設、公民組織等幾個方面發掘自己的責任感,主動把金錢和資源貢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我們今天對于前者稱之為慈善,而后者稱之為公益。自古以來,公益和慈善就是兩碼事。慈善行為是道德訴求,公益行為卻是強調職業性和專業性。今天,我們每個人或者每個企業不管是參與慈善也好,還是參與公益也好,都需要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定位。
我認為如今的慈善宜小,莫以善小而不為,但亦無須因小善不為而糾結,碰上事情時,捐多捐少全憑個人道德感驅動,不捐也不一定是錯的,也無須上綱上線。畢竟在多數情況下,慈善只對少數的貧窮人群有所幫助,而公益對更大范圍的人群都有幫助——不管你是窮人還是富人,而且參與公益不單純只是靠熱情來驅動的。
古人說:“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現代人往往越是兼濟天下,最后就越能成就個人,做公益貌似為“公”,其實是提升個人境界和胸懷的途徑。
如今已經有很多個人和企業家,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公益事業當中,他們脫離了傳統的道德層面的慈善,轉而關注更加現代的公益理念和公共事務。過去 100 年,我們已經回首看到,公共的利益遠遠大于個人一己的私利的精神,對于今天所有的個體來說,仍然彌足珍貴。選擇參與一些具有普惠意義的公益項目積極參與其中,是我們每個人回饋社會影響社會的通道,是社會文明的基礎,更是我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