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zkback
近日,紐約時報發專欄稱,曼約奧慶祝了一件好事兒: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為內容付費。眾籌網站的首席執行官康特說,“文化上的一些東西已經變了,新生代更加關心社會影響。你可以用錢、時間、注意力去支持自己的想法。”另外幾種直接付費的趨勢也正在增加。考慮到文化的長久影響,以下沒有特別順序:
在線支付方便:一款蘋果應用商店的軟件,亞馬遜在這方面影響了大量的消費者。除此之外,由于一次可信證書的點擊、指紋密鑰等,在線支付產生的摩擦已經大為減少。
面向創作者打賞,而不是機構:取消和中間商的交易,直接面向創作者支付(就像你自己在支持他們)是極其簡單的。籌資類的,像 Kickstarter,GofundMe,Pateron,Indiegogo。爆炸點是在一個游戲直播平臺 Twit ch。商業附屬物,像 Ispy 和 Michelle Phan。給了湯普森的新聞調查100美元,這件事讓我非常興奮。它和給新聞報社100美元感覺完全不一樣。這也是為什么品牌和真實性影響如此之大。
相比在線廣告一般性地投放做法,利基內容需要從每個消費者身上賺到更多的錢。因特網使商業內容變成了可能。事實上,很多創作者,除了向他的觀眾,也沒有其他途徑賺錢了,因為單純的廣告投放已經不足以滿足商業內容的需求了。樂觀地估計,如果你正在想你的觀眾投放廣告,你也許能掙些錢。如果你有可以轉化的關聯交易,也許能賺更多。一次10美元,閃一邊去吧,每月3美元,這樣的生命周期更長一些。
谷歌和臉書這兩家公司不是做商業貿易的。有些微妙的是,臉書和谷歌,作為網絡廣告商,不是真的擅長商業貿易業務,也不想把它作為公司的重心。他們更希望是內容提供商自己成為廣告的渠道。為什么?,隨著時間的增長,通過建立一份清單,更多的廣告用戶的需求和增長的目標影響力,來從廣告方案上獲得收入。這些都不需要向消費者收稅,只需要內容創建者的很小投入。除此之外,如果他們以后能提升廣告的影響力的話,他們也會從廣告商、出版商那賺到更多。
現在能在一個業務世界里玩完同一款游戲。那多掙錢的唯一方式就是提高價格,或者增強轉化率了(這涉及到誘使人的藝術和科學了。通過轉化的渠道賺錢這件事,谷歌和臉書都不是他們的核心業務,也沒有這個胃口)。所以谷歌和臉書把這塊業務相關的模型和范式公開給了給創業者,這意味著創作者有很多選擇和實驗,而不是形成一個雙頭壟斷的廣告市場。
附加項:
帕克認為這是關于人們在線規模很重要的一點
「@hunterwalk 我剛添加了,scale.越多的人在線,越成熟的網絡會比以往更能聚集有相同愛好的社群。我的也是」——湯普森·帕克
[1]: https://hunterwalk.com/2017/03/26/why-were-paying-for-content-these-days/?utm_source=wanqu.co&utm_campaign=Wanqu%20Daily&utm_mediu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