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爸爸,每天堅持15分鐘——大聲為孩子讀書吧

文|普通讀者

【美】崔利斯 南海出版社

新一代的父母中,很多人都意識到,閱讀是讓孩子持續成長的動力,是孩子最應該掌握的一項本領,坊間也涌現出一大批指導閱讀的書,《朗讀手冊》聽上去也是想做這樣的事。但翻開書之后,你會發現,作者崔利斯所努力的,不是教孩子“如何”閱讀,而是想讓孩子“渴望”閱讀,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書中引用了一句話:“我們教孩子去熱愛與渴望,遠比我們教孩子去做重要得多。

不帶我打球的爸爸

對于我爸,有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懷——他會打球,卻從沒帶我玩過

中學時,我迷戀籃球,屋里貼滿喬丹的海報。那時候,喬丹是男人的象征,他定義了籃球這項運動的極限,展示了一個男人應有的所有品質。當然,這些我從來沒和爹娘聊過,我一直認為,他們對籃球一無所知。他們的表現似乎也印證了我的猜想,我看球賽的時候,他們很少在我身邊出現。

高中二年級,暑假,一個早晨,我照例早早出去打球。不知道這天什么鬼開心,竟然讓我爸散著步,晃悠著來到我常打球的球場。

球場空蕩蕩的,只我一個人在場上撿球、投籃。那真是個很詭異的日子,我爸在場邊看了一會兒,突然就步入球場了,并表示要扔兩個試試。我懷著所有球技高超的兒子睨視“球盲”父親的心態,把球扔給我爸,等著看他扔出“三不沾”的窘樣。

意外!!!

我爸沒有任何熱身,接連扔進3個三分,很快又展示了自己正手上籃和反手上籃的本領。一切動作都行云流水,標準而瀟灑。一邊玩,他一邊還很謙虛地跟我說:已經有很多年沒有玩過了。可他分明打得很好!

我想,我爸當時肯定沉浸在幾種喜悅之中:1.球技生疏多年,竟然沒有徹底丟掉;2.牛刀小試,鎮住了桀驁不馴的兒子;3.在球場上,不用陰沉著臉裝爸爸的樣子。但他一定不知道,那個跑著給他撿球的兒子,那會心里滿是陰云,他心里在不斷重復一個問題:你明明會打球,什么從來都沒有帶我玩過?!

這件事困擾我很久,雖然后來我也幫我爸找了很多不帶我玩的理由,但事實無法改變:父親錯過了兒子最關鍵的成長期。球場,原本是最適合父子關系成長的地方。大概從13歲開始,我爸就開始不怎么了解我了。

我一直以為,關于我的成長,這是我爸錯過的最終的一段經歷,看完《朗讀手冊》之后,我才恍然發現,其實還有更重要的一段成長經歷,我和我爸都錯過了。

瞌睡床前,那個“講故事”的爸爸

上大學前,我知道了,在我爸身上,“帶兒子上體育場”這個功能鍵是壞的;上大學后,我才知道,爸爸這個角色,身上原本還有一個“講故事”的功能鍵,我竟然從來沒有發現。

老友月亮告訴我,她的整個童年都是聽著爸爸的睡前故事入睡的。我看著她沒心沒肺的樣子,把日子過得淡定、從容,覺得很神奇,很想知道爸爸的睡前故事到底會給一個成長中的孩子多少美好,便試著做了一個小范圍的調查,并得到一個正相關的結論:凡是從小聽著睡前故事長大的孩子,青春期的叛逆勁頭會小很多,長大后,會顯得更自信、樂觀、愿意與人交流

拿到這個小型調查的結果,我定了定神,自我安慰了一會兒,是的,我又想起了籃球場上驚鴻一瞥的爸爸,也在想,我的睡前故事呢?據說父子關系,是一種微妙、神秘的存在,它屬于一種特殊的男人與男人之間的關系。

親子關系中,父親的身份特殊,他能賦予孩子兩個重要的內容:帶孩子去運動場,煉成強健的體魄,成就開放的性格;陪孩子讀書,養成堅定的內心、對世界無限的好奇,以及內心的熱愛。后一點,我覺得尤其重要。

但現實是,越重要的東西,越容易被忽視。《朗讀手冊》中,作者崔利斯提到一個數據,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在給孩子讀書的時間上,父親只占15%,母親占76%。于是,在家庭閱讀時間里,父親消失了,他們無暇顧及此事,或者干脆認為閱讀這件事,只要識字就自然能學會。我們得承認,馬路上大量充斥著這樣充滿無知勇氣的父親。他們不知道閱讀對孩子的一生會有多大的好處,或許他們可能會知道閱讀的好處,但絕對不知道不閱讀的壞處有多少。他們可能會在一集無聊的電視劇里浪費自己的時間,卻實在找不到15分鐘時間,和自己的孩子一起讀一會兒書。

《朗讀手冊》里,提供了一個數據和一個小故事。

數據:一項對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調查顯示:1.父親經常在家里朗讀的孩子,閱讀成績表現突出;2.父親把閱讀當作休閑活動的家庭,孩子更喜歡閱讀,他們不但讀了更多的書,還會獲得更高的閱讀分數。

故事:巴默爾是美國亞特蘭大的一位圣公會教士,每天早上,他在陪兒子等校車的時候,都會給兒子讀一會兒書。不論陰晴,這對父子在路邊等車的時候都在讀書,一直延續到孩子十幾歲。這使父子的感情愈加深厚,也給孩子打下了扎實的語文基礎。“一路讀來,我讀了許多小時候沒讀過的書,”巴默爾說,“親自共讀的15分鐘時間,是我一天中最美好的時光。”

我把這組數據混這個這個故事講給一個朋友,他無所謂的說:“故事說的事情好像不錯,但是,這有什么現實的用處呢?”

嗯,有什么用處?這是一個太中國化的提問。雖然極度討厭回答這樣的問題,我還是憋著火想講清我的想法:你真的看不出來這中間發生了什么事情嗎

關于親子閱讀,有兩個基本定律:

人類是喜歡享樂的,所有的選擇中,先選擇有趣的部分;

閱讀是積累漸進的一種技能,從識字到會閱讀中間,隔著太平洋;

所有動物都有共同的心理:接近或逃避。無論我們把閱讀的好處說成什么樣子,如果孩子拿起書來,感受到的是無趣、無聊,那么他永遠都不會去接近閱讀。閱讀的愉快是黏合閱讀和孩子注意力的膠水,這種閱讀的愉悅,只能在父母親為孩子朗讀中一點點積攢。無論在哪里,只要朗讀,就是在為閱讀做廣告,促銷的內容,就是閱讀的喜悅。而最重要的是,在孩子眼里,這種喜悅不僅僅是閱讀帶來的,更是身為朗讀者的父親帶來的

讀罷《朗讀手冊》,我慢慢想明白了這個事情。我所懊惱的,其實正是我所希冀的,我希望在閱讀或者做其他什么事情的時候,能感受到快樂,也能勾起與家庭有關的快樂回憶。接著朋友們的故事,我也曾無限想象,如果每天晚上我也有15分鐘時間能和爸爸在一起,聽他講故事,哪怕是無聊的家庭瑣事,這個世界對我來說,恐怕都是不一樣的,因為,不斷反省之后我發現,不僅僅是13歲以后,父親不再了解我真實的想法,從那以后,我也很少愿意去理解他想做的每一件事情。

15分鐘那么重要嗎

與我的遭遇不同,一個要好的朋友,是聽著睡前故事長大的。成年后,我有機會跟他父親聊天,我問老爺子:“為什么會堅持給孩子講睡前故事、讀書?”他的答案簡單地讓人難受:“因為我爸爸就給我讀書。”那一刻,我想起了魯迅的阿長和《山海經》、手冢治蟲的媽媽和漫畫書。

我當中學老師那會,常有年齡、資歷、能力、本領都長我很多的家長跑來問我:到底該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們中甚至會有人在我面前放聲大哭,傷心的勁,好像他們失去了一個美好的世界。

那時我剛當老師,很多問題,徒有想法,不成理論,還給不出準確的答案和說法,只能講些套話。如果現在給我一個機會回答他們,我其實想說:回到孩子還小的時候,每天花15分鐘,跟他獨處,給他讀一個故事

15分鐘,真的可以做很多事情。

崔利斯在這本書里揭秘:每天朗讀15分鐘,是美國教育的秘訣。今天,中國人也承認美國的教育是好的,不惜花了大筆的銀子,讓孩子去美國接受教育。但想想就好笑,他們的孩子去美國之前,很少有人養成閱讀的習慣,去美國之后,往往被繁重的閱讀任務壓垮,什么時候,教育成了只要送到學校里就能完成的事情了。

我們也知道了要讓孩子養成閱讀的習慣,但我們就是不去想,怎么才能讓他們自己“想要”閱讀

于是,回到家里,或者是瞌睡爬上床的臺燈前,或者是晚飯后消食的一小會兒,我們用15分鐘,給孩子讀一個故事,這是很多美好事物的開頭。崔利斯在《朗讀手冊》里深情地講了句話:除了擁抱,我們能給孩子最有價值的禮物就是——講一個有趣的故事。

在這15分鐘時間里,你們是擁有彼此,可以相擁,可以深情對望。孩子不會去想電視里的卡通人物,你不會想白天單位里的煩瑣事情,一個故事,一個爸爸和一個孩子,這15分鐘里,有3件重要的事情發生:

親子之間,因為一個有趣的故事產生了愉快的聯系,這種愉快的情緒,同時滲透在閱讀和親子關系中;

家長和孩子同時從書本中學到東西;

故事從文字變成聲音,如果是父親來講的話,通常意義上家庭權威者的聲音變成故事的聲音,進入孩子的耳朵里,這樣的交流和教育,怎么夸贊都不為過。

一點點積累的愉悅的情緒,一點點書里有趣的知識,一點點流入孩子心里的詞匯,這些東西最終會匯聚到一起,變成一個正在長大的孩子生命力積極的力量。

他們在這15分鐘里真正熟悉了彼此;用每天的15分鐘,積累了足夠多的聊天的素材——不要告訴我,有一天,你會和你的孩子無話可說;最功利的,崔利斯在書中不斷吆喝的一句話:讀得最多的學生,讀得最好,成績最高。這句話,怎么聽都像是給中國的家長們準備的。

從2006年開始,《朗讀手冊》我其實讀過很多遍,一本能賣上百萬冊的閱讀、朗讀指導手冊,絕對不要指望一遍就窮盡它的意思。

它可以是一本實用性極強的閱讀指導書,也能不折不扣地化身為一個嘮嘮叨叨的大叔。

他貌似神秘,左手藏在衣兜里,好像藏了很多糖果,其實,那里是很多有趣的故事,他想用這些故事誘惑每個曾經是男孩的父親——只要你長大之后,愿意每天給你的孩子讀15分鐘的故事,他就愿意把衣兜里的糖果,都贈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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