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現在的世界以內容為王,例如以微信公眾號發家的“羅輯思維”“十點讀書”等千萬級公眾號;而老一代的傳統企業家則以渠道為王,如風靡世界的可口可樂,“農村包圍城市”的OPPO或者Vivo等。
大數據來了,數字營銷更細分定向的潛入你的大腦,悄無聲息地“掌控”我們。
我們無處可逃,生活在一個互為營銷的世界。
也許從心理學Sears的說服模型可以一窺營銷中廣告的強大力量。
一個好的廣告必須從引起人的注意力開始,如果注意力未成功吸引,那么廣告表現得栩栩如生可能無濟于事。
(注意力的吸引需要跟目標利益相關或者足夠新奇有趣或引起人的恐懼等情緒)
成功吸引力了注意力,那么正式進入Sears的說服模型。
結合這個理論來論述一個廣告的是如何說服它的目標群體的。
說服過程包括四因素:外部刺激、說服對象、作用過程、結果。簡單概括即:誰對誰說了什么以及效果如何?每一個因素都可量化的控制使得廣告更有效。
外部刺激包括:說服者、信息本身、情境。如何在這一個因素上增加說服力呢?
首先,說服者如廣告的代言者可以選擇專家,為什么呢?因為ta看起來更可靠也更權威,讓人無意識的使用自己的外周途徑大腦做出決策;或者選擇明星,除了明星本身具有更大的曝光效應(頻繁出現,讓人熟悉)和強大的IP功能,更因為人們是愛屋及烏的,所以請明星代言,增加了說服力。
其次,什么內容的廣告更能影響人呢?答案你猜著了嗎?對了,就是視頻類等-以視覺編碼信息的廣告讓人過目不忘,因為人腦最擅長“處理”圖片了。不過必須注意事項是:廣告內容讓人舒適愉悅,血淋淋、引起人恐懼情緒必須“封殺”,ta讓人們避之不及。
一個又一個廣告每天晃悠在你面前,你就是它的終極目標。
如果廣告碰到我,ta要犯怵了,因為我是一個用邏輯、相對理性思考,難以被暗示的主兒。
所以廣告最終是否能影響人做出ta要的決策呢?這是不確定因素,因為要看被說服者的心情,今天心情暖陽燦爛,買了;碰到自帶免疫力、高智商、此類知識專家的消費者,廣告寶寶請自動繞路,除非今天目標情緒化了。
當廣告信息進入消費者大腦引發積極情感轉移,那么此次“營銷”成功。
當然,現實生活里,要說服他人,涉及多方面因素,似乎是一件黑天鵝事件,但是“心心念之,必有回響”,感性一回。
(說服模型更適應于銷售者,可以深度思考下這個理論如何被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