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的一個視角
財產保護有各種各樣的方式,圭多.卡拉布雷西? 道格拉斯.梅拉默德。研究三個保護財產的基本原則。
三個原則分別是:財產原則,責任原則,不可轉讓原則
1.財產原則
一個人想要剝奪別人的財產所有權的話,只有向持有者付費,付到持有者愿意出售自己的產權。
在財產原則下,政府只對財產權干預一次,就是確權。確權后,財產讓渡完全是財產所有者的事情,產權人和其他人進行交易,政府不在干預。對轉讓的價格,條款,政府不做干預。
2.責任原則
當一個人的產權受到了侵害以后,侵害者要向原有的產權所有者進行賠償,但賠償的金額不由原來的財產持有者來定,而是由第三方。
責任原則,政府干預的就是:確權,定出賠償價格。
3.不可轉讓權
政府禁止所有權人把擁有的財產賣出去。
政府要做的就是:確權;如果產生侵權行為由政府確定賠償金額;政府禁止原有產權者出讓產權
由于交易費用,大量的產權不能通過“財產原則”保護
財產原則和責任原則的區分,告訴我們為什么要懲罰刑事犯罪分子
原因:犯罪分子犯了兩重罪。
第一,他傷害了別人
第二,他改變了原則。
???????? 他把原來明明可以根據“財產原則”進行保護的資產,改成只能通過“責任原則”來保護。
受害人不愿意指出犯罪分子時,可以采用公訴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