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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擇”、“開放平等”、并不僅僅是個人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偏好,這些東西是被寫死在互聯網的基礎協議中的,是早期天才們的設計產生的必然結果。一個網絡能長到今天這么大,而且沒有“中央”,沒有“政治局”,不是意識形態在起作用,而是IP協議。
一封從網易發出的電子郵件,可以送達Gmail,是因為有很多中間服務器承擔了傳遞任務,這種傳遞既不是商業任務,也不是行政任務,它并不帶來直接的商業利益,也不存在任何行政隸屬關系。這個開放網絡的存在,僅僅因為你要參與這個游戲,就不得不接受開放的游戲規則。
電信運營商是痛恨這種設計的,但從3G到4G,電信的標準也不得不屈服于IP協議,因為這已經是一個等死還是找死的問題。這導致運營商被管道化的必然命運。iPhone App Store是完全運營商無關的,開發者無須像過去的SP/CP那樣去討好運營商,他們只要討好用戶就可以了。
我同意,在具體的商業操作上,開放還是封閉,并不決定事情的成敗,也不決定賺錢的規模。在這件事上,拿iOS去跟Android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但iPhone的去運營商化能夠成功這一事實,恰好證明了互聯網開放的價值。互聯網上的巨頭,如Google、Facebook,無不是互聯網開放架構的受益者。
無論從普惠眾生上說,還是從提供更多商業機會上說,“開放”、“自由”的互聯網精神,確實是好事。
我是海豹Johnny,白羊座。歡迎和我聊聊,一切關于自由選擇的話題。微信lookingforyo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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