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有一段時間密集酗酒,毛病落在腳上,連續幾天半夜兩腳大腳趾疼,疼醒。拖拉了一段時候去瑞金檢查,尿酸指標高,醫生說,哦,又白又胖,痛風沒跑。OMG,于是我知道了gout的意思。有一次在興國賓館等人,同等的還有兩位臺灣朋友,聊了幾句他倆突然用英語聊起了私事。哎,臺灣英語和臺灣普通話的共同點是發音緩慢而含糊,聽起來費勁,有耳朵罹患白內障之感。過了一會G女士突然問我,痛風的英語怎么說,我說gout,她疑惑地看著我,我趕緊解釋說,不是go out,是gout。
哎,生活的學問或者詞源都與痛苦的經歷相關。
痛風是個很麻煩的事,不能吃任何嘌呤值高的東西,海鮮、豬肉乃至于豆腐、菠菜和花椰菜,一概不能碰。吃了一段藥,痛風似乎好了。再后來查了一些資料,發現痛風并不可逆,這說明我只是暫時性尿酸值偏高,并非器質性病變,那位和藹的老醫生分明是善意地給了俺一掌。
于是,又開始放縱……
時光荏苒,一晃就到了今年。半個月前又發現腳上生了毛病,晚上大腳趾疼,但與十多年前不同的是疼痛的位置有變化,不是指甲蓋上疼,是拇指側面聯接腳底板的地方疼。壞了,我想,春節至今飲酒不斷,高尿酸卷土重來,一定的。于是一方面加大運動力度,一方面限制酒精攝入,嗯,喝酒必然耗時,時間長必然吃得多。但是控制了一段時間效果并不明顯,腳,還是疼。
昨晚,冥冥中頓悟,這次腳疼不是尿酸惹得禍,是高爾夫鞋子造的孽。幾雙鞋都是歐版,窄,我是一個胖子,腳雖然不那么胖,但絕非盈盈可以一握那般苗條,穿鞋時間長,鞋子壓迫腳趾,加上最近半年偷懶,打完球沒換鞋,長途開車返城,額外加重了鞋子對雙腳的虐待。
問題大致如此,不幸中的萬幸,以后出門車上必備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