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她沒醉,卻一路搖搖晃晃掉眼淚;你說你愛她,卻始終不肯給她一個家。
2017年8月9日? ? ? ? 星期三? ? ? ? ? 晴轉小雨
一、夢里奔跑的少年
再見阿煜的時候,是我在北城的第三個年頭。那是一個午后,我抱著一大摞文件站在大夏林立兩旁的公路上打車。
“夏七夕,是你嗎?”突然聽到有人叫我,我收起攔車的手,回頭。一個1米82左右,一身裁剪得沒有多余布料打皺的西服,腳踏油光發亮皮鞋的男生向我走來,他帥氣逼人,差點讓我忘記呼吸。
“真的是你。”他走到我跟前說,眼睛閃著光亮。我有些局促不安,但還是揚起頭微笑算是對他的回應。
暫別經年后再站在他面前,我沒了往日的大大咧咧,卻是一派嬌羞小姑娘的模樣。他也不是當年的毛頭小子,舉止言談間盡顯紳士風度。
我們交換了聯系方式之后就各自消失在繁忙的車陣當中。這是一場毫無準備的相遇,所以我措手不及。
我曾經幻想過一千多種和他相遇的場景,就做了這一千多種場景的預演,卻不知道是以這樣的方式與他重逢,這是我漏演的項目是經驗全無的實戰。這大概就叫生活,就如你想像自己應該過的是比繁星還燦爛的日子,最后卻過的比誰都平凡一樣。
我和阿煜相識了很多年,那時候每天只要和他在一起就沒有心情不好的時候,所以除了念書之外我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見到阿煜。但我沒有試過沒了他是什么感覺,所以分別也嘗不出思念的味道到底是甜是咸,直到那個雨天他在車上與我揮手消失在陽光普照的彩虹里,沒有再回來。
我不愛做夢,但從那時候起我一閉上眼睛總有一個揮之不去的身影,時間越久它越清晰,以至于后來總有一個少年在我的夢里奔跑,并朝我大笑對我說:“夏七夕,快起來,今夜的月亮很圓。”
小升初的時候我隨父母搬到城鎮上,他們總是忙于生計。我除了上課時間能見到我以外的人,剩下不上課的時間我就只有我自己。我不像那些小女孩喜歡毛絨玩具那般,你給她一個玩偶她就以為是整個世界,并且歡愉鼓掌。
大概是在不該孤獨的年紀孤獨得太久,我渴望受到萬人仰慕的感覺。我于是開始對外面的世界流連忘返,放學后總喜歡背著雙肩包,雙手插兜,游蕩在每一條孤獨的街,它們是熱鬧豪華的但我覺得它們跟我一樣也是孤獨到只能仰望月色的光;夜色下的喧囂殆盡,也沒有人發現我的存在,我于是干脆去離家更遠的街,去流氓混混出沒頻繁的地方;我于是認識阿煜,在那個流氓混子最多的“南路1號”街。
他衣衫襤褸的趴在地上,頭發亂的跟雞窩一樣,左臉緊挨著地,閉著雙眼。我走過去,一股難聞的惡臭味隨風飄進我鼻子里,我躡手躡腳的在他旁邊悄悄蹲下,注視他5分鐘左右,他打開了緊閉的雙眼。
“你好,我叫夏七夕。”我笑著對他說。
“阿煜。”他有些艱難的從地下爬上半蹲著說。
“夏七夕,你看今晚的月亮好圓。”他說,仰頭望星空。
“是嗎,我看看。”我說完,伸手拉他起來。
我不是叛逆少女,他不是不良少年。我們只是兩個在中秋月圓之夜,彼此擁有對方的兩個人,所以我們惜惜相惜。
他那身惡臭是我最初認識他,最后一次聞到的氣味。其余的日子他都是一身干凈整齊的著裝,總掛著明朗朗的笑容卻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放學后我們坐在公園的草坪上,我捧著奶茶問起他父母。他往嘴里送一根草叼著說,他爸是胡潤榜上有名的富豪,終有一天會開著一輛炫酷邁巴赫來接他。他總把心事隱藏,說一些天馬行空的事情以為就能把真相掩蓋。
其實他一無所有,就是個孤兒。
豆蔻年華時對愛情的懵懂始終是一場笑話,你不打破它始終在那里,你若伸手抓它,它立馬消失得無影無蹤,獨留你在風中凌亂。
阿煜說:“嘿,夏七夕,如果哪天你不想讀書了我們一起去北城吧,聽說那里的冬天有雪,能把整個世界都包裹得潔白無瑕!”我笑著答應說好。
高考的前一天我去“南路1號”找他,等啊等,等到天上掉雨的時候我終于見到他,他卻是坐在一輛車上揮舞著雙手跟我告別。他離去的身影就是我夢里奔跑的少年。
“阿煜,北城真的下雪了,真的好美。”我抓著一把捏成球雪朝他身上打去。
北城下雪了,來得很猛烈,唰唰唰一下子整個北城成了冰雪世界。這是我來北城的第四個年頭,有阿煜的北城冬天其實不冷,雪真的很美!
北城下雪了,冬天很冷。我是南方人,終究要回南方去。我是南方人,在這刮著寒風的北城里終究顯得突兀。
二、少女已經長大
再見夏七夕的時候是我在北城的第一個年頭,我想著和她相遇的一千多種場景,唯獨沒有想過就在車水馬龍的街頭與她重逢。
久別重逢,再站在她面前,我居然有些羞澀盡可能的把自己表現的紳士一些,她還是那副可人的模樣,只是個子高了也不再穿紅配綠,但是在我面前淘氣之色完全不在。我高興與她重逢,失落她在我面前本本分分。
我在多年前就認識夏七夕,那天正好是中秋節,我身上僅有的一塊月餅被人搶了去,我勢單力薄對方人多勢眾最后我被打成“狗吃屎”。這時候一個扎著馬尾,身背雙肩包雙手放在褲兜的少女向我走來,她就是我后來認識的女孩夏七夕,在那條荒蕪的“南路1號”街。
“你好,我是夏七夕。”她露出潔白的牙齒,雙眼像星星一樣閃爍,對我說話對我笑。那是我成為孤兒后,第一個主動與我說話對我笑的人,從那以后我唯一的愛好就是想見夏七夕。
我們不是問題少男少女,我們只是在本應和家人團圓的節日里只擁有彼此的兩個人,所以我們惜惜相惜。
每次她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都喜歡穿紅配綠,頂著爆炸頭。好像這樣就能對整個世界叫囂,渾身血液都充斥著叛逆的細胞。在我面前永遠都跟個男孩一樣大大咧咧。她喜歡吃零食,各種各樣的,我們認識見面的時間就沒見她斷過。
有一次我問起關于她的父母,我把腳下的易拉罐踢得老遠,之后說她父母死絕了。
我知道她有父母,但也和我無依無靠一般。
我不知道她對我有沒有愛情,那時候年少無法去深挖關于愛的真意。
那天我對她說,如果不想讀書了我們一起去北城,聽說北城的雪很美。其實我想說,我可能要去北城你愿不愿跟我一起,聽說我的父母在那里。
我不知道她會當真,我也不相信她真的會來,那天我等了很久很久,下雨的時候等來了一輛和她離別的車,但不是去北城,來接我的也不是我的親生父母。
少時不知承諾重,所以隨意開口;當你知道什么是一諾千金時往往多半彷徨。
那天與她重逢之后我約她出來,她還是那個少女我的夏七夕。我們一起騎單車,一起去海邊踩水,一起吃零食,一起看北城的大雪。
我在北城的第二年,冬天來得很晚,只見寒星撲朔。我提著一大口袋她愛吃的零食在我們常坐的酒吧等她,她來了,但不是往常的甜蜜,是一臉嚴肅。她問我什么時候能給她一個家,我閃爍其辭,撕了一包薯片遞到她面前。
她拿一片出來翻來覆去的看,眼閃淚花說:“少女已經長大,吃的只是一種情懷。”
她把那薯片放在桌上,拿起一杯酒一飲而盡,跳出我的視線跑著離開。
三、人生若只是初見
北城的冬天遲遲不來,卻見寒風呼嘯。我什么都沒有,我只有阿煜,我想和組建一個屬于我們的家。但他閃爍其辭,語言冷得像北城的冰,我喝了一杯酒從他的面前逃離。
路燈下的樹影斑駁,我醉得像條狗一路搖搖晃晃。
旁邊的便利店循環播放著王菲的《匆匆那年》。我覺得有些疲憊,順勢蹲下雙手懷抱自己,內心被一股好像叫做悲傷的東西堵得無法出氣,我努力深吸一口氣,那東西依然堵得我內心幾乎炸裂卻找不到出口。我感覺有東西在臉上劃出癢癢的,伸出一根手指沾了沾放在舌頭上。噢!那是眼淚,又咸又甜。
元旦節的時候北城終于落雪了,大片大片的像鵝毛一樣。我訂了回柳城的機票,第二天新年伊始時我飛回柳城。下飛機后我拉著行李箱,走在空曠的大廳里。
“夏七夕,是你嗎?”突然聽到有人叫我,我立住回頭,看見一個個子1米82左右,一身休閑裝,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的男生向我走來。
“你好,我叫嚴子煜。”他走到我跟前,掛著明朗朗的笑容,把手伸向我。
人生若只是初見。我愛你,我想重新認識你,從你叫什么名字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