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早上,微信群里又熱鬧起來了。一下子蹦出了幾條消息――
? ? 菲:親,譚生又約今天去山村避暑,各位有空嗎?他說已經叫人安排好午餐了,我們只管開心玩就得了。
? ? 娟:哎呀,今天我要與孩子去游泳。
? ? 晴:我想去,可是我今天約了朋友一起爬山、打牌、吃飯,突然爽約不太好吧。
? ? 菲:知道你們的幸福了,只是他也是早上才來電的,所以沒能提前跟大家說。
? ? 娟:還是你們幸福,節目豐富。特別是菲,去玩,還有免費午餐。
? ? 永:你們都別說了,再說我可要崩潰了。你們個個都好幸福,假期里有這么多活動。最慘是我了,被單位派去聽一個講座。
? ? 接著發了個抓狂的表情。
? ? 幸福,多么誘人的字眼。是的,誰不想擁有幸福?但是,自己的幸福又在哪里?可以肯定的是,我們通常都不知不覺地感受得到“身邊的幸福”:手牽手在漫步的中年夫妻、同事每天享受著的媽媽每天為他煮好的早餐、鄰居家懂事且學業優秀的孩子、朋友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
? ? 而我們自己的幸福呢?這個時候,或許自己就會埋怨:這么多年了,老公還沒陪過我去逛街購物,更別說牽著手了;自己不僅上班辛苦,一日三餐還得自己打點;自己的孩子,總是不爭氣……這樣參照對比一下,就發覺自己要么一點都不幸福,要么是這樣的“幸福”不值一提。
? ? 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在他人眼里,類似與兒子一起去游泳這樣的親子活動,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嗎?但微信群里的阿娟,看到同伴們的活動這么豐富,就覺得自己不算幸福了;那個阿永,對參加單位組織的學習本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妥,但對比于外出游玩的群友們,自己就覺得太委屈了。原來,很多時候,不是我們沒有幸福,只是我們看到的,都是別人的幸福,感到幸福都在別人那里了。于是,屬于自己的幸福,就這樣湮沒在他人的幸福之中。
? ? 大家都知道,幸福是一種內心的感受,是一種心理的體驗,是很主觀的東西。古今中外,有誰能對幸福的標準有具體明確的界定?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環境,感受幸福的標準也會不同。在相同境遇條件下,有的人覺得幸福,有的人覺得不幸福。你的“不幸福”,對他人而言卻可能是另一種“幸福”――他們也會羨慕你夫妻的相敬如賓,彼此都給對方以空間;會為你的辛勤工作、為家庭生活操勞而欽佩。孩子不爭氣?其實也沒什么的,直到發覺鄰家的孩子更優秀之后……
? ? 幸福并不是來自外界與他人的認同。有這樣的一個真實故事,某考生被當地一所普通的大學錄取,他和家人都認為讀書費用不高,符合自己的意愿,所以一家人都很開心。但當一個同學的家長說他自己的孩子考上了一所重點大學,還說:“你孩子在本地讀這所大學有什么前途,還值得你們這么開心?”這位考生的父母很受打擊,幸福感就沒有了。我們不贊同這位同學家長的“實話實說”破壞了他人的幸福,不過,也對這考生及家人提個醒,自己的幸福,與他人無關,不要讓自己的幸福就這樣輕易被他人“偷走”了。
? ? 幸福是一種心境,也是需要感受于其中的生命個體去創造、去感悟的。自己的幸福,由自己來感受,無需他人的點綴和反襯。羅素說,幸福一部分靠外部環境,但更多的是靠自身的努力。有的人就很容易有幸福感,他人傳遞來的一個微笑,一聲問候,一個小小的幫助,都會讓他感覺到幸福。想到自己的一位同事,收入不高,生活條件不算好,但她整天都是樂呵呵的。“又有人為我買了早餐,真好!”“門口的大媽給了我幾個水果,一起來吃吧!”臉上寫滿了幸福。所以,感受幸福,也是一種能力,它是需要用心去感知、尋找和發現的。
? ? 生活處處有幸福,每個人都有屬于他自己的幸福。多關注自己的內心,聽聽自己內心真實的聲音。用心去感受吧,你會發覺,幸福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