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圖片發自簡書App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

在北美的東部生活著一種樹。它的樹干上覆滿了棘刺,有些和人的手掌一樣長。它叫美國皂莢(Gleditsia triacanthos),天然環境下,它們生長在干燥而多碎石的土壤中——至少,植物志上是這樣寫的。

但是多年來生態學家羅伯特·瓦倫對這件事情一直抱有疑問。沒錯,它的所有特征都表明它應當適合干燥的土壤。沒錯,絕大部分皂莢真的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中。但在阿巴拉契亞的荒野間總能時不時看到,孤零零的幾株皂莢生長在濕潤的低地河谷和沖積平原里。它沒有在這里的理由,但它是怎么來的呢?

1830年,美國總統安德魯·杰克遜簽署了《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接下來二十年里,北美原住民被強行從美國東南部驅逐,搬遷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保留地”。最為知名的一次也許是1838年切諾基人遷徙:一萬六千名切諾基人被迫背井離鄉,可能有四千人在途中死去——后來切諾基人稱這一事件為Nu na da ul tsun yi,“他們所哭泣之地”;淚水小徑之名由此誕生。

“可是人雖然走了,村落還在;村落廢棄了,樹還在”。

人已經離開了一百五十年,樹也不會永遠存活下去。濕潤谷地畢竟不是它們的理想環境,雖然它們還能開花結果,但種子很難在這里扎根。一些最老的樹已經死去了,留下的后代寥寥無幾。但如果此刻你在阿巴拉契亞的荒野里漫步,你依然能看到立在河谷中的皂莢樹;如果切開它們的樹皮,依然會有樹汁緩緩滴落在淚水小徑的起點上。它們用棘刺記住了數萬年前的乳齒象,而用根記住了一百五十年前的人。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看完心里不禁再次陷入了沉思。

有網友評論:看哭了。令人反思,人生的意義在哪?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反觀自己近三十年的人生,我在想,如果自己現在消失了,有什么東西能記住我呢?

答案是,沒有。

真的沒有。可是相信活著的大多數人都沒有(除了自己的親人)。

在社會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們似乎都很忙,從懂事起開始,忙著上學,忙著考試,忙著工作,忙著結婚生子,忙著升職加薪,忙著生活。日子一直在往前趕。

可是,到頭來,突然有一天你會發現,你這一生都在忙,卻并沒有忙出啥名堂。說的不好聽點,你一直都在討生活。

為了活著,為了舒服、體面的活著,你得去必須去外面拼搏,廝殺,以至于早早的忘記了甚至違背了自己當初的初心!

然后,從一開始的忍辱負重,不甘,抗爭,掙扎,到妥協,適應,麻木,習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直到生命的終結,直到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然后,一代又一代,循環。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對于父輩來說,他們活一輩子,辛苦一輩子最終留下來的又是能記住他們來過的恐怕就是子女了。所以,在上個年代,上上個年代,他們不顧一切的生,由其是一定要生個男孩,以為家族在這個世上還可以得以延續。最主要的是祖先不能被后人忘記了。所以,會譜寫族譜,族書之類以供后人銘記。

然后,上上一代消失了,上一代留下了,上一代消失了,還有我們這一代,我們總有一天也是要消失的,然后還有我們的下一代。遵從自然規律,人類的繁衍生息。循環往復!

當然這只是最基本,最低級,最普通的用以記住我們來過的生存方式。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對于搞藝術的人(比如:畫畫、雕刻、寫字等)來說,如果自己消失了,能記住你的可能也就是你的作品了。你在有生之年用生命、用時光、用青春年華打磨出來的一件又一件獨屬于你的作品。

你走了,可你的作品還在。有著你靈魂和體溫的文字、字畫或藝術品還在。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人生匆匆數十載,生命說結束就結束,說到盡頭就到盡頭。就像一把沙子,我們越是要抓緊它就越是抓不住。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自然規律,記住我們來過又能怎樣,難道還能再活回來幾年嗎?

記不住也不要緊,要緊的是,我們是否真正的活過!真正的來過。

其實生命有時就像我們走在還沒被人踩過的雪地上,一開始想的是,走過必留下痕跡,是的,背后的腳印證明你來過。

可是,也只是當時來過而已。因為雪還會下大,會覆蓋掉你的腳印。因為雪會融化,融化成比你來前還要干凈的樣子。

我們來過,在當時,在曾經,在歲月的河流里,在我們的心里。

“如果我們消失了,又會有什么東西來記住我們呢”?

能記住的必是久經考驗、耐人尋味、富有意義的一些東西。

記不住的也不必勉強。

就像一篇文章中寫的:越是要刻下你的名字,要名垂千史,越是會臭名昭著,遺臭萬年!

好好活吧!因為如果有天我們消失了,就永遠回不來了。對,是永遠。至于有沒有東西能記住我們,真的無所謂。何況萬事萬物按照自然規律都是有其生存年限的。任誰也違背不了。

我們都是時間的過客,總有一天,生命會結束,肉體會腐爛,溶于大地最終化為空氣,一切就像一陣風一樣,來無影去無蹤。你我他無一幸免!

“怕只怕,有天消失了,才發覺原來自己還未曾真正的活過”。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