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亦歌:在線音樂萌芽階段的曇花一現
現在回憶起來,在千千靜聽之后,老土好像有一段音樂的真空期,有些回憶不起來那個階段主要在使用什么音樂播放軟件了。時間應該是在2008年前后,按照這個時間反推的話,老土的主力音樂播放軟件應該還是千千靜聽。畢竟在2006年收購了千千靜聽之后,在2011年推出親兒子ting之前,百度并沒有太多干涉千千靜聽(當然也沒有刻意發展千千靜聽)。
老土認為在2008年前后關于音樂播放有幾個明顯的趨勢:
首先就是蘋果公司的iTune向世界證明了數字音樂,特別是經由互聯網發布的數字音樂的商業價值。
這直接導致了很多公司在這個階段開始在這個領域發力。這其中就包括騰訊,實際上在2007年之前騰訊就已經推出了QQ音樂,但在2007年2月之后,QQ音樂做了一次非常重要的改版,在經過了這次改版之后,QQ音樂開始采用“播放工具+音樂庫”的產品結構,從單純的聽歌工具逐步向“找歌+選歌+聽歌”的全覆蓋式的音樂管理工具演進。不過由于國內用戶付費習慣等因素限制,騰訊在這個階段中雖然在逐步增加對QQ音樂的重視程度,但更多的是在“跟進”,并沒有明顯的“攻勢”。
其次就是在線播放音樂的訴求隨著網絡質量的逐步優化被進一步放大 。
到了2008年前后,電信運營商的ADSL網絡已經相當普及,在某些城市甚至已經開始了光纖網絡的部署,用戶的固定網絡接入速度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同時隨著2008年3G牌照的發放,移動網絡的數據接入速度也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在這種情況下,在線音樂播放成為一個重要的趨勢。關于在線音樂播放,老土非常想提一個在線應用“亦歌”,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這款應用。目前亦歌的網址(http://www.1g1g.com)已經無法訪問了。但在那個時候,老土認為“亦歌”是毋庸置疑的用戶體驗最好的在線音樂播放應用。
“亦歌”是一款在當時顯得非常“出類拔萃”的應用,至今有很多的產品設計理念和細節都是值得學習的。
A. 亦歌是一款純粹的在線應用播放軟件。用戶無需安裝任何軟件,只要使用瀏覽器就可以使用亦歌的全部功能。這個理念根本就是時下流行的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云計算的概念;
B. 亦歌默認的播放模式是自動播放,用戶無需任何輸入即可不間斷的聽到音樂。默認讓用戶聽到的音樂,則是基于對互聯網上用戶喜好的統計,優先向用戶推薦全網用戶好評度最高的音樂。而在用戶登錄之后,用戶可以將自己喜歡的音樂和歌手加入“喜歡”,將不喜歡的音樂和歌手加入“黑名單”,而亦歌則逐漸了解用戶的音樂偏好,越來越多的播放用戶喜愛的歌曲。這個理念根本就是時下流行的基于用戶行為大數據(Big Data)的個性化服務的概念;
C.?亦歌播放的歌曲鏈接來自于網絡,本身不進行任何歌曲存儲。針對在線音樂網絡質量良莠不齊的問題,亦歌進行了高強度的篩選,以保證絕大多數歌曲能正確、清晰的播放。
D. 亦歌界面清新,無廣告。另外亦歌的界面有一個非常牛x的設計細節,就是當用戶調整網頁窗口的大小的時候,亦歌的界面內容也會隨之調整。這個理念根本就是時下流行的響應式布局(Responsive Layout)的概念。
然而由于資金等因素,亦歌于2013年8月關閉。老土竟然在網上找到了亦歌的操作指南,雖然因為亦歌已經關閉了,這個指南已經沒有用了,但如果各位看官感興趣的話,可以隨手看看。
亦歌:太簡單太簡單的一個音樂網站(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228/00/405622_81901630.shtml)
亦歌倒下了 ,但是亦歌的模式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各大音樂播放應用紛紛將在線音樂播放能力集成其中,而之前沒有推出過獨立的應用播放軟件的網站也開始以“網絡電臺”的形式開始推出在線音樂播放功能。
再次就是音樂版權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尊重。
這個階段有一系列相關事件。
2006年11月,環球、華納、EMI GROUP等7家唱片公司狀告百度侵犯其歌曲網絡傳播權;
2008年2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狀告百度侵犯了喬羽等歌詞作者《愛我中華》等50首歌詞的著作權;
2008年2月,環球唱片、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Hong Kong和華納音樂香港有限公司對百度發起了訴訟,指控百度提供盜版音樂文件;
......
雖然在上述訴訟中,百度憑借“避風港原則”有勝有負,但是這一系列事件的確將“網絡音樂正版化”推到了風口浪尖,也使得“網絡音樂版權”逐步成為各大公司的必爭之地。
“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并不制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后來避風港原則也被應用在搜索引擎、網絡存儲、在線圖書館等方面。
因為“網絡音樂版權”是需要規模化才能創造價值的領域,而實現“網絡音樂版權規模化”無疑需要重金支持,這直接拉高了在線音樂播放領域的競爭門檻,成了大鱷的戰場。
[未完待續]
到今天這個貼子已經是老土寫的最長的一部連載了,之前最多就是寫到第九期。現在看來這部的內容還要寫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