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埋怨的話放一放,把負能量收一收,沒有什么過不去的坎,習慣好的自己。什么都會“理所應當”。
“我曾經習慣了抱怨,每每悲憤,總是會哭的天灰地暗。”
“我習慣了好的自己,倒也快樂,體會到了生活的美好。”
1
微信后臺,有位讀者給我留言,我滿是驚喜,提前收到了一份遠方的“七夕禮物”:
“YIBAO 姐姐,我也是xx老師的學生,偶然間由她推薦關注了你的公眾號,本來開始不太關注公眾號的我開始每天等待你的更新,因為我像看到了另一個自己,我喜歡寫作畫畫喜歡生命中美好的痛苦的一切,但是我卻沒有勇氣孤注一擲的去實現夢想,因為我是膽小鬼啊。我害怕失敗,所以你一定要加油,我會一直一直關注你的也許這樣將自己不敢去夢想的事情拜托給一個還算陌生的人有些無恥,但是原諒我吧。”
寫原創這么久了,總是會不經意遇到一群這么可愛的朋友,哪怕是現在,再次讀到這句話,我依然是幾乎要哭出來。
我是極為愛哭的,姐姐們常笑我是愛哭鬼,說起來挺不好意思的,我打小一激動總是會帶著哭腔。
“你看看你,又哭了吧”,小時候,姐姐略帶著幾分戲謔,我的玻璃心,下一秒就情不自禁支離破碎了。
給我留言的朋友說“好像看到了另一個自己”,你可知,好幾年前的我,也和你一樣,是那個喜歡寫作、悶頭看書、害怕失敗的膽小鬼。
2
我曾經是一個非常自卑的女孩:家里排行老四,兩個姐姐都生的極為漂亮。小時候的我是單眼皮女生,牙齒還有點微微凸出,任性、刁蠻,幾乎沒什么人喜歡我。
小小年紀里,我已經學會跟媽媽撒謊,要嗎就是“告姐姐狀”,只要聽到老媽高聲訓斥姐姐的聲音,我跑的老遠,開心極了。
那時候的我,想盡一切法子,吸引媽媽的關注。小學三年級,我考了全班第一,興奮的拿著卷子回家給媽媽看,看著姐姐頗有點失魂落的樣子,我好開心。
八歲的我,爭強好勝,用盡一切外在的條件,去掩飾自己內心的極度自卑。
小學三年級,老師讓我們寫日記,也便從那時,我喜歡上了“寫”。我把日記本當作朋友,每每心情不好,總是會把一肚子的苦水都傾訴給它。班級里每周例行的日記精選,我總是會被挑中,在班里大聲的朗讀我的日記。“文筆好、語文班長”,這兩個標簽,從小學三年級就和我形影不離了。
十歲那年的暑假,我寫了第一首詩,興高采烈的在街坊鄰居們面前讀。我讀完了,他們卻哄然大笑了。
我喜歡上了看書,總是“偷拿”上初中的大姐的書看,尤其愛看小故事。哥哥的一本漫畫,被我翻爛了,我至今仍然記得那是一本“小燕子職場版”的漫畫,而現在的我再也找不到那么好看的漫畫。二姐比我高一屆,她總是會把班上的作文書借回來給我看。小學五年級畢業前,我幾乎把自己班上和姐姐班上的作文書全給翻了個遍,所有的童話統統讀了個滾瓜亂熟。
無意識當中,看書和寫作成了我最好的伙伴。它們一個給予我精神的食糧,打發著童年的時光;而另一個是我的心靈伙伴,我的開心與悲傷,全然都傾訴給了它。
3
日記本越來越多,一本又一本堆滿了我的“百寶箱”,而我也慢慢長大了。
上了初中,我愛上了寫作文,每每總是寫的把自己給感動哭了。2002年的冬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失去”的滋味?
我的堂哥,17歲,和我在同一個初中。堂哥跟我們的關系很好,我和姐姐吵架了,他總是第一個跑來勸解。一個星期天,堂哥像往常一樣找我和姐姐上學。我和姐姐,正在家里悶得慌,等待著他的來臨。
“你們倆,還不快去看看,他被撞了”,我不懂得被撞了是什么意思,還在悶頭看著書。三叔著急了,拉著我和姐姐就往村子里唯一一條的公路跑。一到地方,我整個人呆坐在了地上:黑壓壓全是人,我看不到堂哥的身影,我和二姐邊哭邊撿著滿地的書。我一直以為,堂哥會好的,怎么可能說沒就沒了呢。
那年冬天雪下的異常的早,我和姐姐還是被大人們趕去上學了。班級例會,班主任說起了“某學生被撞的事”,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全然聽不到老師的聲音。那個星期過得很是漫長,我時常看著漫天飛雪,就失了神。我一閉眼睛,就看見他在我的眼前,而我去碰他,卻怎么也觸摸不到?
我時常想起他,不自覺就傷了神。原來,人是會不經意死亡的,一瞬間就不見了。我無數次回憶起周五放學時的情景,堂哥陪著我和姐姐走了老長老長的路。我好后悔,最后一次沒能抱抱他,原來,你身邊最親的人,真的會消失不見。
12歲的我,把這一切,都統統寫在了日記里。每一次訴說,必然是一場大哭。寫作陪我走過了,那段最為失魂落魄的日子。
一次作文課上,我寫了一篇《我的心,是這樣的疼!》,滿篇的不解與悲傷。下了課,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他說:“你寫的真好,小小年紀,怎么有那么多悲傷?”我一句話沒說,眼淚直直的往下掉,他哪知,“只有親身經歷過,才知道什么是痛徹心扉!”
我越發的愛上了寫作和看書。那段最為艱難的日子,姐姐給我借了很多名著看。我第一次接觸到了《拿破侖傳》、《紅樓夢》、《家》《春》《秋》三步曲、《簡愛》、《傲慢與偏見》、《泰戈爾詩集》等等。我時常拿著厚厚的書,趴在床上,借著昏暗的燈光,關緊了房門。我的學習成績越來越差了,還好,老媽老爸們很支持我看書。
初中三年,我讀了很多中外名著。那時候太小,很多書看了也不理解,更會淡忘。然而,大量的閱讀,在潛移默化中提高了我的寫作功底。
4
初三暑假,我寫了人生里第一本短篇小說。我喜歡幻想,那本小說,是我在田地里干活瞎想出的,我用鉛筆手寫在本子上,足足寫了十萬字,半成品。
上了高中,學業繁忙,我依舊愛寫作愛的深沉。高一那年,我改編了一首小詩,平生第一次發表在了校報上。
我喜歡上了韓寒,無數次幻想自己寫作出了名,韓寒發現了我,跑到班級里找我。我開始極度瘋狂的崇拜韓寒,他的書時常出現在我的枕頭下。
我有著一個很大的夢,“好想好想成為一個作家”,時光回溯,花繁葉茂,我把這個遙不可及的夢藏在內心深處,不曾去想起。
學業越來越緊張了,我的生活里再也不曾有了書,而是滿天飛的卷子。我忘了,那個遙不可及的夢;卻從不曾忘記,向日記傾訴。
高中三年,我寫了好幾本厚厚的日記,都不見了蹤影。我像個迷路的小孩,怎么也找不回曾經的家?
5
上大學了,我看的書越來越雜,小說、史書、玄幻、盜墓,凡是圖書館里最新出版的小說,統統被我翻了遍。
我的身邊總有著“最親愛的它”——日記本。大二那年,我的生活陷入了極其貧困中,我開始沒日沒夜的打工,每每夜中驚坐起,無數次噩夢中驚醒。寫作,陪我走過那段極為清貧的日子。
我大學讀的是廣告學,最為喜歡的莫過于上課時看小說,也時常看電子書熬個通宵。
大三暑假,我第一次實習,接的第一個項目,整整寫了12個小時。我一晚上沒睡,直寫到第二天早上12點,寫完畫冊,我整個人渾然倒地。
“
封二:卷首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茶中隱士】
“士之隱者,當論竹林七賢;花之隱者,當論秋霜傲菊;茶之隱者,當論昆侖雪菊。
菊幸得陶然,而后傳于世。然昆侖雪菊,冰封千年,何時歸?”
佳人歌?靈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佳人靈花】
西域之靈花 ?凌峰而獨立
裊裊云中央 ?形若似雛菊
瓣色如琥珀 ?蕊色若呈棕
點化而為茗 ?其色似絳紅
入口如松木 ?尾韻若黃果
寧不知靈菊昆侖墟 ?佳人難再得
”
也是上述的畫冊,使我第一次靠文字,拿到了800塊錢的薪水。
6
海明威在《巴黎之行》曾說過,“在你年輕的時候有幸來過,她將始終如一場移動的盛宴,跟隨你一生”,寫作亦是如此,從我懂事開始,她就和我的生命緊密相吸了,也將跟隨我一生。
畢業三年,我早已忘記了那個遙不可及的夢想,“作家”,開玩笑吧。
2016年2月19日,我熬了一個通宵,花了六個小時整理花蓮的游記。打從那開始,到今天的第141篇原創,我從不曾間斷過。
“別寫了,沒人看的,掙不了幾個錢”,我的身邊不時出現這樣的聲音。
而我深知,對于我來說,寫作已經成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掙不掙錢”,也全然不是那么重要了。一個人有了興趣,已經很不容易,如果談錢,誰又會去堅持呢?
然而在今天,商業利益的驅使,什么都是“快快快”,很多大 v忙著撈錢,他們早已忘了寫作本來的意義。
我也喜歡錢,更是個小財迷,但我更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應得的。我喜歡坦然的面對我的讀者,寫生活中細微的情感;從八歲那年到現在,寫作,陪我走過了十八個春夏秋冬。
生活本就是那么波瀾不驚,有個興趣,著實不易。在這里,好想對給我留言的那個讀者說,“如果喜歡畫畫,繼續堅持就好了。所謂興趣,并不一定要以此為業”,一個好的興趣,可以陪你踏遍萬水千山、走出泥潭。這么多年風雨,好的興趣和愛好,是你最好的愛人,她將永遠追隨著你,只要你不曾拋棄。
寫作,是最好的記憶,它沉淀著那些往日的美好和痛苦。人人都想記住美好,忘記痛苦,你可知痛苦也是好東西。多少次翻起,似曾相識,憨笑自己是個“大傻子”。
這么多年了,習慣好的自己,寫作讓我活的越來越漂亮了。
寫作,從認識你到和你性命相連,我從不曾后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