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接到老師電話,說到小N和小Y的事情。小Y眼睛紅紅。老師問小朋友表示奶奶說上火,晚上回去更紅,奶奶問孩子說被小N打的。
老師猜測,有可能自己請小朋友有事自行解決,解決不再找老師,而現在很多小朋友都可以要求對方跟自己道歉,當對方說了對不起自己也原諒了他,這些事情在小朋友這里就已經過去了。
當然了,能夠理解小Y家人的擔心,也不見得需要這件事情有一個結果,但希望幼兒園能夠更加注意,不要讓孩子受到更大的傷害。只希望他的家人在家里并沒有把這件事情夸大,因為孩子之間的矛盾不會造成傷害,但是成人的不當介入會。
只是小N的確對自己的力度可能沒有一個客觀的認知,在他看來自己很開心地在找別人玩兒,沖上去擁抱、推搡和趴在對方身上的力度可能已經讓人不舒服或是感到疼痛,但他自己卻還沒有感覺到,他是出于內心熱情的沖動,的確有不恰當的行為,但并不出于惡意。
跟老師商量更多一些關注,當他出現有可能傷害到別人行為的時候,立刻制止。盡量保護到小朋友,同時引導小Y自我保護。
總之,孩子們之間打打鬧鬧,難免會有磕磕碰碰,只要不危及生命,沒有重大事故,都需要盡量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去經驗。
我常在想,我們的教育方式有時過于極端。給孩子自由不代表沒有界限;希望孩子快樂成長,不代表要幫助他規避所有風險;希望孩子能夠承受挫折,就幫他人為地增加很多痛苦,美其名曰“鍛煉抗挫折能力”~
事實上,抗挫折能力到底怎么來呢?
最簡單的就是在愛和自由的背景下,他自己成長發展過程中自然出現的困難,引導他自己解決,這個過程中自然練就了抗挫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