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在我看來,即是不討厭。
不討厭某個人,不討厭某件事,不討厭某種說法或態度,不討厭某個文化,不討厭除我以外的任何東西。
不討厭,也可以說是自己內心不厭惡,不拒絕,不抵觸。而在行為上來說則是不干涉。
它包含兩個方面:
1.無所謂的態度。即別人不干涉我的行為,我也不干涉別人的行為。別人愛干啥干啥,我對此沒有評論或評價為中性。這種心態建立在真正了解世界的多元化的基礎上,真正的明白人各有志,個人有個人的看法和做法,只要別人不影響自己的生活和目標,就沒必要阻止他,更不要與他發生不愉快或者企圖改變他。
比如我不喜歡去KTV,但我并不反對別人去KTV,我會想他們可能喜歡這個或者僅僅為了唱歌放松一會兒。
再比如我喜歡吃豬肉,但我對回族不吃豬肉持無所謂的態度。
2.認同的態度。也是可接受的態度,即我接受甚至喜歡外界的某種規則或某種文化,別人的行為正好符合我對此事的態度,如果在真正了解到別人的需要,我還可以給別人提供幫助。這樣大家就有更多的一致性,皆大歡喜。
比如我認同一個基本的道德規范,于是我就使用禮貌用語,專心傾聽對方講話,真誠待人等等。
再比如入鄉隨俗這個成語,即到一個地方,就順從當地的習俗。在佛家禪林用語中,解為妙用。這個成語常形容外鄉人尊重、適應和主動融入當地風俗文化。
尊重首先要從我做起,保持一個開放的心態,盡量開拓自己的眼界,發現別人的優點,盡量理解別人行為背后的原因。
但如果別人不尊重你,也不能抱怨,因為這個世界就是多元的,人就是有差異的。
如果別人不認同你甚至嘲諷你,請參考上面的第一條,或者看看三季人的故事。
如果別人的行為已經干涉了你的生活,但你有兩條腿,可以遠離他;如果因為某種原因非要和他在一個空間相處,那么可以交流,如果還是不行,那就只有暫時忍耐,等到時候離開了再尋找志趣相投的朋友。
如果別人就是要瘋狂地消滅你,毀滅你,那對他的最好尊重便是奮起抗爭,毫不猶豫地把他干掉!
尊重的三個境界
1.堅持自我的原則而又尊重不同于自我原則的人。
2.可能隨著年齡的增長,自我的原則開始變得柔軟,慢慢擴大,以前不可接受的東西現在變得可接受了,處理事情也變得圓潤得多(比如大海,什么都能容得下,如果別人硬要攻擊你,就像堅硬的巖石遇上河水,水也會巧妙地避開他而不是固執地硬碰硬,對應上文的“遠離”)。
3.最高境界是把自我變成空氣,一切都能包容,這時“我”可能就不是物質實體了,“我”就像空氣或空間,無處不在,就算別人要攻擊你,實際上連“攻擊”本身都被“包含”在“我”之中了。
尊重還體現在自己對別人的言行的態度,而這種態度就凸顯出你的個人修養。
如果別人做了一件自己不喜歡的行為,自己心里雖然厭惡,當然可以向對方表明自己的想法,但是在商量無果的情況下還能做到不干涉,這就體現出你自己的高修養和高素質。而更高的境界則是自己對于別人的任何行為都能做到心里不討厭,或者沒有任何評價的態度,順其自然,這就更難得了。
尊重實際上帶有某種服從的意味,也就是盡量為別人著想,給別人面子,維護他人的尊嚴。如果別人沒有突破自己原則的底線就不要發生沖突,搞得大家都不愉快總是不好的。
尊重是促使和諧的,也是和平相處共同發展的前提,有利于大家的關系保持在一個動態平衡而非混亂的地步,從這個角度來講,它為“熵減”和“秩序”提供了幫助。
1960年當選牛津大學校長的英國前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曾提出過人際交往的四點建議:
1、 盡量讓別人正確;
2、 選擇“仁厚”而非“正確”;
3、 把批評轉變為容忍和尊重;
4、 避免吹毛求疵。
2015-9-13更新:
尊重,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做讓別人不舒服的事情。接納別人的價值觀及言行;對別人的心態及其言行平等相待。
尊重意味著“無條件尊重”:
羅杰斯非常強調尊重對咨詢的意義,為此提出了著名的“無條件尊重”的觀點尊重的意義:
①、關心內心體驗
②、關心現狀
③、接納價值觀
④、非人格評價
來自百度百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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