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信念是真的。
這是克里斯多福·孟在《親密關系》的后記中提到的一句話。
信念是什么。信念是對事物的判斷、觀點或看法。信念不是真實,而是對真實的判斷,基于你主動或被動的學習和經驗。
但當信念遭到沖擊的時候會怎樣呢?
放棄固有的信念,擁抱新的發現?憤怒、抱怨,認為世界不該是這個樣子,并收集各種證據證明固有的信念才是真實的?或是猶豫、糾結,滯留在矛盾之中?
每一天,我們都在經歷這個過程。尤其是在親密關系當中。
這本書,就是一本親密關系的指導手冊。
親密關系,和親密關系中的人,就像鏡子,映照出身處廣闊世界中的,我們自己。
《親密關系:通往靈魂的橋梁》
?作者:克里斯多福·孟
出版社:湖南文藝出版社
豆瓣評分:7.8
克里斯多福·孟,是一位國際演說家、生命教練和咨商師。這個身份有些讓人懷疑:成功學?心靈雞湯?洗腦術?
不過,心靈雞湯只會帶來精神上的慰藉,卻不能給出實際操作的方法。但這本書,可以。
另一位頭銜有些讓人懷疑的作家,本書譯者華語世界首席心靈作家張德芬女士,在推薦序中說:“這是少數我讀過兩遍以上的書,因為生活中的問題總是層出不窮,而我們又是如此健忘,常常忘了智慧和寶訓其實都在我們唾手可得之處。”
《親密關系》是否能為我們解決生活中的問題?
我們為什么需要親密關系。
親密關系能夠帶來問題,這不需要探討。無論父母子女,情侶夫妻還是親戚朋友,總要面對無數的問題。簡言之,人際關系當中,總會出現問題。
那為什么我們需要親密關系?如果親密關系總會帶來痛苦,那“蟄居族”、“無緣死”的社會,為什么不令人羨慕呢?催婚催生,又有什么意義?
我目前住的地方臨街,常常能聽到外界傳來的爭吵聲。右邊馬路傳來的,多是陌生人之間因車子刮蹭等事故的爭吵,左邊小區內傳來的,多半來自于親密關系。有男女之間的,也有一大家子人的,偶爾也夾雜著孩子的哭聲和尖叫聲。
還有一種問題,是我聽不到的。冷暴力不產生噪音,卻同樣帶來痛苦。
我們當然不是為了追求這些憤怒、痛苦、難過和爭吵才需要親密關系。我們需要親密關系,是需要隨之而來的歸屬感、價值感、以及愛的感覺。
當親密關系并不能帶來這些感覺呢?我們會覺得,不是親密關系出了問題,而是親密關系中另外一方出了問題。
是某個人的錯。
親密關系中的問題是誰的錯?
為什么親密關系能讓我們痛苦?
這來源于一個信念:只有滿足了特定的條件,才能獲得快樂。
這個條件可以是物質,也可以是精神,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體驗。我賺到一千萬就會快樂;我找到了愛人就會快樂;我買了豪宅豪車就會快樂;我的孩子成績好我就會快樂……
或者是這樣:我老婆不嘮叨我就會快樂;我媽不催婚催生我就會快樂;我男朋友不打游戲我就會快樂;我的孩子不離開我我就會快樂……
為什么?我們有無數個為什么。為什么這些會讓你不快樂?通往快樂的條件到底是什么?
我們來換個方式考慮這個問題:為什么某個條件會讓你快樂。
這來源于另一個信念:我是不完整的/不夠好的/無價值的……我是匱乏的。因此,我需要足夠的錢/名聲/愛/贊美……才能證明自己有價值。
親密關系,讓我們可以正當的要求對方滿足這些需求。滿足需求會帶來快樂,而當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就會痛苦。
但這種痛苦,真的是伴侶(姑且用伴侶來代表親密關系中的另一方)的錯嗎?
痛苦到底是誰的鍋。
痛苦的感覺讓人排斥,當我們感受到痛苦的時候,會思考痛苦的原因。為什么痛苦?怎么才能不再痛苦?
不停下雨也會讓人痛苦,但我們未必會責備雨,反正責備也沒有用,該下雨還是會下的。可伴侶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如果是伴侶讓人痛苦,我們就會責備自己的伴侶:你為什么要這么對我?
姑且不考慮物理傷害,比如,你的伴侶打了你一個耳光,你的臉很疼。那么,伴侶的行為如何帶來精神上的痛苦?
作者總結了三種讓人惱火或焦慮的體驗:被遺棄、不配得、心碎。它們可能同時存在,但某一種居于主要地位。
被遺棄的體驗:恐懼、孤單、迷失、孤立、被排斥、沒有安全感或歸屬感、凄涼……
不配得的體驗:內疚、失敗、不夠格、微不足道、不重要、無價值、愚蠢、沒用……
心碎的體驗:悲傷、失望、絕望、無助、被背叛……
也就是說,伴侶的行為激起了我們的這些體驗,而這些體驗讓人感到痛苦。
這種體驗不是這件事初次帶來的,在過去的經歷中,我們曾經多次體驗過相似的感覺。伴侶的行為,只是讓我們再度“想起”了這種感覺。
作者的結論是:沒有任何人,是你情緒不適的起因。起因仿佛沉睡在你的身體里,只是伴侶的行為叫醒了它。于是我們認為,是伴侶讓自己痛苦。
我們開始反擊心中的痛苦。
如何應對痛苦?
通常來說,應對痛苦的辦法有這幾種:攻擊、撤退、被動攻擊。每一天,我們都能夠在自己或別人身上見到。
攻擊非常常見,比如憤怒發火,指責對方,要求對方改變行為。而被動攻擊雖然表面上沒有攻擊性,但仍能通過自己的表現,表達對對方的憤怒,比如冷暴力、冷嘲熱諷、悲傷難過讓對方愧疚等,最終,還是希望對方改變行為。
看起來,撤退是最沒有攻擊性的行為。我們沒有對伴侶做任何事,這件事風平浪靜的過去了,可被壓抑的痛苦還在,并將一直積累,直到爆發。
就像那個因為老公擠牙膏總從中間擠而離婚的例子一樣。生活中遠不止擠牙膏這一件小事,只是可憐的牙膏剛好成為最后一根稻草。
可是,應對痛苦的方法,可以更多:
1、(以攻擊或被動攻擊)要求對方改變行為
2、(撤退)直到忍無可忍,憤怒爆發或關系破裂
3、解決痛苦本身
如果伴侶的行為,不再讓我們感覺痛苦,問題就消失了。
這里,作者多次用到一個詞:臣服。
我不喜歡這個詞,或許“接受”更合適。臣服像是在說,你需要臣服于伴侶。但實際上,作者的意思是“臣服”于現狀,也就是完全接受目前的事實。
不要抗拒被遺棄/不配得/心碎的體驗。它們之所以讓人感覺痛苦,是因為我們不想要這些體驗。若是不認為這些體驗是“壞的”,接受它,它就只是一種體驗而已。
不覺得這些體驗很痛苦,它們就不痛苦。
哪兒來的痛苦:解決問題本身。
哈?說得倒是輕松,就好像是在說:“你只要不生氣,不就不生氣了嗎?”事情有那么簡單?
沒那么簡單。
讓痛苦消失的第一步,是覺察。作者提供了一個問題清單,讓我們更有效地覺察自己的內心,也覺察對方的內心:
1 我想要什么?
我想要自己是正確的/快樂的/贏家/好人/愛……
想要什么,就會得到什么。
我們真實的需要,是希望自己永遠是對的,還是享有更好的親密關系?
2 有沒有需要澄清的誤會?
有時候,我們的負面體驗,來源于自己的假設。
比如,伴侶總是不主動聯系自己。在這種情況下,真正讓人痛苦的是什么?
是沒收到伴侶的聯系,還是不主動聯系說明伴侶不關心自己?
不主動聯系,真的能說明伴侶不關心自己嗎?有沒有其他的解讀呢??
3 我表達的情緒,哪些是絕對真實的?
心理學書籍中常常會提到,人們很難區分情緒和想法。
比如上面的例子,伴侶不主動聯系自己。
“你從來都不主動聯系我!你根本就不愛我!”這是想法;而“沒有收到你的消息,讓我覺得傷心/恐懼/生氣……”這是情緒。
想法未必是真實的,而情緒是。
4 我或伴侶的情緒,是否似曾相識?
來吧,探索一下這種情緒的歷史。也許我們沒辦法想起第一次感受到這種情緒是什么時候,但大都可以想起某些感受到這種情緒的經歷。
比如“不配得”的體驗,就可能來自于:
得不到父母的認可/老師的否定/朋友的嘲諷/考試失利/工作失敗……
如果無法察覺伴侶的情緒,可以通過進一步的溝通,讓伴侶分享自己的情緒。
5 這種情緒是怎么來的?
卡爾·榮格有一個觀點:我們對外界事物的看法,都是自己內心世界的投射。
而最早構建內心世界的地方,是家庭。
這不代表所有的錯,都是原生家庭的錯。但我們需要找到信念的來源,然后才有機會改變它。
6 我該怎么回應這種情緒?
作者說,無論何種情緒,在你身上停留的時間都不會超過6分鐘。
我不知道這個數據是如何統計的,不過它實在讓人振奮。6分鐘,很快就過去了。
然而當我們抗拒或者壓抑這種情緒,它就會變得更持久,也更強大。
不要用恐懼回應這種情緒,只是感受它。
7 情緒背后有哪些感覺?
當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情緒上時,可能會感覺到自己被情緒所淹沒。這種感覺同樣讓人恐懼。
好像我們失去了對自己的控制,也失去了對世界的控制。
為什么一定要控制?
8 我能否用愛回應這種感覺?
這看起來很難:將恐懼轉化為愛。
我不想說什么感謝苦難之類的話,如果沒有走出苦難,那苦難永遠不是值得感謝的事。
不過,痛苦確實提供了一個機會,提供了一個化解痛苦,選擇愛的機會。
當我們經過以上7個問題,來到這里的時候。想一想,如果出于愛,而不是恨,恐懼或報復,那該如何回應呢?
通過這樣的溝通,我們會發現,盡管采用的方法可能完全不同,但內心的感受,是相通的。爭吵好像一面鏡子,伴侶說的話,只是那些話本身。而你對伴侶言語的解讀,是自己對自己說的話。
我覺得我丑,所以常常覺得別人的話是在說我丑?;我覺得我不好,所以常常將別人的話解讀為是嘲諷我……有趣的是,?被我解讀為“嘲諷”的話,其實可能是夸我呢。
有時候,當我們不進入“防御狀態”,對方也會停止了攻擊。但也有可能不。
這樣的話,就接受現狀吧。這不是誰的錯,只是現狀如此而已。
如何接受痛苦?
就算現狀如此,但我還是真的很生氣/害怕/難過……好嗎?哪兒來的耐心去考慮這8個問題?
在痛苦襲來的時候,請等一等,放緩呼吸,感受自己的情緒和身體。情緒也會從身體上體現出來,比如:胸悶、胃痛、喉嚨發緊,四肢顫抖,肩頸僵硬……
如果有這樣的身體感覺,那就體會它。
體會的過程中,可以慢慢開始思考這些問題了。陷入負面感受的我們不是壞人,伴侶也不是。
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好吧,我可以為自己的情緒負責,可是伴侶不會啊!他仍然認為是我的錯,他責備我、沖我發火,要求我改變行為。看,他還委屈上了,好像都是我害他受傷了一樣……他就不知道得自己對自己的情緒負責嗎?
可是……
看書的過程當中,一直有一個問題困擾著我。這個問題在《親密關系續篇》中得到了解決:
如果我不再希望改變對方,或許我可以不對伴侶提出要求,但面對對方的要求我該怎么辦呢?接受現狀難道意味著我要無條件答應對方的所有要求嗎?
答案是:不。
可以拒絕對方的要求。如果伴侶因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而憤怒,而這種憤怒被我們作為一種現狀接受,并不因此產生痛苦,問題就解決了。
當然,這種拒絕不是出于對自己的保護,不是憤怒的報復也不是受害者的訴苦。我們并不是為了讓伴侶痛苦才拒絕對方的,我們只是真的認為,拒絕是更好的選擇。
對方的憤怒,也并不是來自要求本身,而是因為恐懼或受傷?。滿足某一個要求并不足以解決這種負面情緒,它還會回來的。
無論答應還是拒絕,都是出自自己的選擇,而不是被迫的。
也有人提出另一個問題:我不再對伴侶提出要求了,可是伴侶什么都沒改啊!這有什么用?
如果我們這樣想,那這種想法本身就說明,我們對伴侶仍有要求。只是把“不要求”,作為讓對方自覺改變的手段而已。
同樣的,這本書中提到的方法,也不能用來要求伴侶。這只關于你自己。
如果嘗試過了,但仍然做不到……
那就做不到唄。不需要用“做不到的人無能”之類的信念來約束自己,也不需要因為一次或幾次沒有做到就認為作者全是扯淡。克里斯多福·孟自己也承認,經常有做不到的時候。
只是需要練習。即便一直做不到又有什么關系?至少,通過這個過程,我們會更了解自己。
從個人體驗的角度出發,體驗感受和思考原因的時間久了,真的能夠改變對外界的投射方式。同樣的事情,有了新的解讀,也不再會喚起痛苦?了。
這同時也存在反復,反復也沒關系,已經做到一次了,何妨再來一次呢?
我想這也是這一類書籍常常非常啰嗦的原因之一,個人覺得日本的此類書籍尤甚,啰嗦到看不下去的地步。歡迎推薦日本作品來糾正我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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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個人的生活,都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