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禮拜天,診室來了一個病人,說懷孕才三十多天要檢查。并對我訴說本月吃了感冒藥,問我能不能要。
我說感冒藥若是在停經一個月內吃的,照醫學道理不是說完全不能要,要依照自己的需要,至于是否會影響胎兒發育,就必須做好定期檢查及特殊檢查,比喻唐氏篩查、羊水穿刺、四維彩超等,要盡量排除胎兒異常。
在追問病史過程中患者告訴我一個震驚的經歷,她剖宮產已生育過兩個孩子,但都夭折了。第一個孩子死于自己的大意,在小孩睡覺時睡的窒息死亡。第二個小孩患有腦癱,只活了三歲。
我問她那個腦癱小孩孕期有用藥沒有?或是生產時有困難?
她告訴我懷孕期間,曾經在停經一個月內患過感冒,吃過藥,和現在再次懷孕時情況一樣。但當時的醫生說沒什么事,所以懷孕生下來了,想不到得了腦癱。她的話又讓我又一驚。
我笑對她說: ?我說是吧?你還問我這次又用藥了能不能要小孩!我說能要,要你生的孩子不好不是要我賠錢?!然后我們相視一笑。
我又說她:你也是,怎么不計劃懷孕呢?都搞過不好了,又剖宮產兩次,還來試錯?!
現在懷孕了怎么辦啊?要或不要都是為難。要吧,又怕生個腦癱或其他缺陷兒,不要吧又怕傷身體,還怕以后懷不上孩子,很難決策啊!所以這次她得好好決定了!
通過這個病例,提醒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