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從初中開始,我就每天都在思索人生的意義。那個時候是緩慢而又呆傻的時光。每天放學之后,騎著自己黃色的吱吱呀呀自行車,晃晃悠悠地向家走的路上,自己一句一句的念念有詞。晚上還要把念過的東西寫在一個小小的本子上。至今我還記得那時思考出來的人生的意義。
初中的時候的我想,如果人生的終極意義就是為了找到人生的意義,那人類需要大量的鋪墊。那么這個探索人生意義的過程,就像搭建金字塔的過程。在金字塔封頂,見到頂峰的那一刻,便是我們看到人生意義的那一刻,而我們這些不停的在思索人生意義的人,或者哪怕是不思索人生意義的人,我們的意義便是夯實金字塔底部的基礎。
高中的時候我思索人生的意義,那時候的我認為地球和人類就像一節干電池,在為人生的意義提供能量,那么我們的所有的生命活動,都是在為這顆干電池發電。
大學的時候我思索人生的意義,我認為人生的意義就在于文學,那時看了大量的文字文章。留下人類璀璨的文明,便是人生的意義。
大學畢業工作后某一天在外旅行,和閨蜜吉他老公坐在柬埔寨的突突車上,在灰塵揚起的陽光下,和她的老公爭論起來人生的意義,我說現在的人類節奏越來越快,飛來飛去,電話來電話去,郵件發來發去,工作節奏越來越快,卻看不到什么實質性的意義。她的老公說,人類的意義在于進化。
那一刻我怔住了。我思索一會兒,深以為然。是的人生的意義便在于進化。
工作之初,我偶爾還會思索人生的意義。那時的我認為人生的意義在于快樂。認為世界上應該發明衡量快樂的度量衡。
現在的我,還在不停地追尋自己人生的意義。現在的我認為人生的意義在于貢獻社會,在于能夠為改變人類社會貢獻自己多大的力量。首先要影響你自己周圍的人快樂,然后再影響世界,發揮你自己心中最大的能量,就像喬幫主那樣,活著就要改變世界。
進化,便是人類最終極的意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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