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爾最終找出了四個拖延最可能的成因——對成功信心不足,討厭被人委派任務,注意力分散和易沖動,目標和酬勞太過遙遠。
但是在我們將夢想付諸行動的時候,伴隨著內心沖突而來的,像恐懼、羞恥、擔憂以及自我憎惡這樣的情緒都是我們應該摒棄的。
要弄清拖延有沒有成為你的一個問題,有一個辦法就是看它是不是讓你煩惱不已。
拖延者的信條我必須要做到完美。我做每件事都應該輕而易舉,不費力氣。什么也不做,要比冒失敗的風險更為安全。沒有什么是我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把事情做好,那么它就根本不值得去做。我必須避開挑戰。如果我成功,有人就會受到傷害。如果這一次我做得很好,那么我每次都應該做得很好。按照別人的規定做事,意味著屈服和失去掌控。我不能承受失去任何人或任何事物。如果我展現真實的自己,人們不會喜歡我的。總有一個正確答案,我將一直等待直到發現它。
人們之所以產生拖延的不良習性,是因為他們害怕。他們害怕如果他們行動了,他們的行為會讓他們陷入麻煩。他們擔心如果展示了自己真實的一面,會有危險的結果等著他們。在所有無序和拖拉的背后,他們其實在害怕他們不被接受,以至于他們不僅躲開這個世界,甚至還躲開他們自己。雖然要忍受自責、自輕和對自己的反感是相當痛苦的,但是,比起看清真實的自我所帶來的脆弱和無地自容,這樣的感受或許更能夠被承受得起,拖延是保護他們的盾牌。
這些因害怕失敗而壓抑自己的人往往以一種寬泛的方式來定義“失敗”。當他們對自己在一件事情上的表現感到失望時,他們不僅認為自己在那件事情上失敗了,他們還認為自己是一個失敗者。
怕失敗的人可能有一套他們自己的假設。這些假設,把為成就而奮斗,變成了一件令人恐懼的、冒險的事情。這些假設是: (1) 我做的事情直接反映了我的能力; (2) 我的能力水平決定了我作為一個人所具有的價值——也就是說,我的能力越強,我的自我價值感越高; (3) 我做的事情反映了我的個人價值。比瑞博士用以下等式來表示上述假設:自我價值感=能力=表現
事實上,這個等式可以轉譯為以下聲明:“我表現好,表示我很有能力,所以我喜歡自己。”或者“我表現不好,表示我沒有能力,所以我對自己感覺很糟。”這已經不僅僅是某件事情你做得好或不好的問題。你的表現好壞直接成了你是否有能力以及你是否有價值的一個衡量標準。
不管能力是如何被定義的,當它成了一個人自我價值感的單一決定因素時,問題就產生了。這個人表現如何成了唯一的衡量;其他方面都被忽略了。一個出色的表現意味著一個出色的人;一個平庸的表現意味著一個平庸的人。這成了一個定論。
人們通過拖延來安慰自己,讓自己相信他們的能力要大于其表現,他們甚至還維護著這樣一種信念:他們的潛在能力是出色的、不可限量的。通過拖延,你永遠不會逼著自己去面對自己的能力限制在哪里。
把成功定義為“及時追隨目標”。從這個定義來看,不論什么時候,只要我們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會感到自己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