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紅的一塌糊涂不知道究竟什么色兒的郭德綱,但凡遇到說相聲的就愛跟人家盤道,還不忘跟電視上身邊的人介紹他是誰誰的徒弟,我跟他師父我們是什么什么關系。這事看著有點哏兒,一個連自己親生師兄弟——括號,單指的侯耀文這支兒,括號完了——都沒有啥往來的,除了自己告訴自己我在這門里人緣不錯以外。另外的一個意思就是普天下說相聲的都是一家人,關系好著呢。
往好了說,這算是笑話;說不好聽的,這就是謊話。扯淡的扯,扯淡的淡。相聲圈里的爭斗,不亞于宮廷里的那些個娘娘,個頂個的都賽甄嬛。只不過,有的表面上一團和氣,背地里雞飛狗跳;有的則按耐不住性子,一人一嘴毛。
少馬爺是個心直口快之人,肚里面有委屈,即便裝不住,但也只是對事不對人地,盡量不說當事人的名字。《糾紛》是少馬爺的成名作,和馬三爺的《買猴》一樣,帶來過極大的榮譽,也捎帶著不少的麻煩。
提起《糾紛》的創作,是個無心插柳的故事。有一天,少馬爺到家跟前兒的派出所閑坐,看到了一檔子事兒。有這么兩個人從馬路上揪著就進了派出所,原因啊,很簡單,就是一個吐痰,迸點落在另一個身上了,兩個人都不依不饒,在那互相罵街,要動手,互相揪著到派出所。值班民警一看,就說走走那屋那屋,就給擱那屋里去了。后來啊,就跟段子里說的那樣,晾著他,蹲蹲性,待會自己就解決了。結果還真是不到十分鐘,倆人就出來了,對不起,對不起。添麻煩了,就走了。
就這么一件事,激發了少馬爺的靈感。少馬爺一宿沒睡,把這段子的梁子跑了出來。然后又用了大半年的時間打磨,逐漸豐富人物,用不同的聲音刻畫人物。給人物起名,就是后來的丁文元和王德成。
段子寫出來以后,也經過一些演出了。但是在團領導那里,就是過不去。那一年,少馬爺準備參加津門曲薈,就準備使這個單口的《糾紛》。到領導那兒,領導問,你的段子跟團編導組商量過嗎?得讓人家給你把把。少馬爺念完,人家說,你放這吧。少馬爺脾氣一來,憑什么放這兒?這事兒反映到領導那里,領導說,你說單口,考慮過你的搭檔嗎?但領導一句話,就得改。于是,少馬爺又把單口改成了對口,就這樣,到了,也沒能上津門曲薈。理由是“不是正活”,頂多算返場小段——按照當時的規定,創作一個新段子有80塊錢的稿費,返場小段不計稿酬。并且,團里還對少馬爺出臺了個專門規定,對馬志明“特事特辦”:凡馬志明說的單口相聲,收入要分給捧哏一半。
第二年,少馬爺準備拿《糾紛》參加相聲大賽,領導說,相聲大賽不要單口。可在當時,少馬爺的搭檔經過領導的努力,已經跟少馬爺咧了。經人介紹,當時還在天津制藥二廠工作的黃族民來跟馬志明搭伙,領導又說:業余演員不能參賽。實在沒法,少馬爺找了團里了一個唱山東快書的、不怎么上臺的演員叫李鳳祥的,一起去參賽。
賽前,有人暗示少馬爺,你多少意思意思,可是少馬爺根本沒意思,結果就很有意思。呼聲很高的一等獎,落了個安慰性的三等獎。
隨著《糾紛》的走紅,糾紛真的來了。當時的天津拖拉機廠把少馬爺告上了法院:由于被告人在這段相聲中塑造了一個“‘天拖保全’丁文元”的形象,給天津拖拉機廠的聲譽帶來了影響,使拖拉機銷售量大幅減少,故申請法院判令被告馬志明賠償減售拖拉機的損失,停止表演相聲《糾紛》,并賠禮道歉。
一時間,所有的電視臺、電臺都不約而同地停播了《糾紛》;在劇場演出中,無論臺下的觀眾如何要求聽《糾紛》,少馬爺也不敢演了。當時,少馬爺的工資才不到一百塊錢。別說賠償,就是砸鍋賣鐵也不夠啊。后來,多虧一位開明的領導出面,這事才不了了之。
2010年,少馬爺創作、表演的相聲《糾紛》獲得第七屆中國“金唱片獎”。這總算是來自官方遲到的肯定。
lk?K?t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