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為何家會傷人

有一種傷害最不見刀痕卻傷口最深,那就是來自于家庭的傷害。我們習慣上稱家為避風港、溫暖的精神巢穴,然而無數事實證明,來自于外面的傷害我們還有拼死一搏的氣力和決心,可來自于家庭的傷害,披上溫暖的外衣,讓你覺得連掙扎,都是一種背叛。武志紅老師的《為何家會傷人》,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共鳴,并非因為他緊扣中國當今家庭問題,而是千百年來問題一直存在,只是在精神訴求得以被關注的今天,才被真正重視。

有人批判這本書花哨,心理學分析不夠深刻,問題討論淺嘗輒止,然而在我這種沒有任何心理學基礎的人看來,這本書讓我反思太多,雖然它內容上前后有重復,雖然它邏輯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但從感覺出發,它擊中了我們內心深處最無能為力的地方,讓你明白,從言行舉止到心理世界,你為什么成長成今天這副模樣。

【壹】傷人原因:夫妻關系不是家庭的核心

在我們的文化中,夫妻關系的重要性既不及新家庭的親子關系,也不及原生家庭和父母的關系。

家庭關系中居第一位的,不應是親子關系,而是夫妻關系。曾奇峰形容:“夫妻關系是‘家庭的定海神針’,在有公婆、夫妻和孩子的‘三世同堂’的家庭中,如果夫妻關系是家庭核心,擁有第一發言權,那么這個家就會穩如磐石。

為什么這么說呢?千百年來,女人一直處于從屬地位,在一個新的家庭里侍奉公婆、照顧孩子是第一要務,所以縱觀古籍資料,鮮有歌頌夫妻情深的文學作品,儒家著眼于孝道,道家鐘情于解脫, 莊子鼓盆而歌,那里面一定有對妻子的深情厚誼,但我們更多是從“生死觀”角度來分析。古代轟轟烈烈的愛情不是沒有,但大多以悲劇收尾,好不容易來個“舉案齊眉”,卻多了莊重,少了溫情。

因此中國女人,大多習慣了沒有愛情的生活,但她們內心熊熊的火焰需要點燃,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里她們需要自己的精神和價值有所寄托,所以兒子成了她們最好的選擇。當兒子組建新的家庭而母親的情感無處安放時,各種婆媳矛盾漸生。從《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焦仲卿到宋代陸游、唐婉的故事,再到《寒夜》里汪文宣和曾樹生的情感糾葛,再到當今社會,多少婆媳矛盾生生不息。

如果,在婆婆心目中最重要的不是兒子,而是丈夫,那么她不會過多介入兒子的家庭,相反她會由衷欣喜地看到兒子和兒媳幸福美滿地走上她和丈夫曾經走過的那條幸福之路。所以武志紅老師說:“絕大多數婆媳關系的核心不是婆媳關系,而正是那個被夾在中間的兒子和丈夫。”

而如今女人和男人一起撐起家庭,她們不再從屬于順從地位,她們向職場要價值感,向家庭要存在感。她不會同意自己的公婆像在從前家庭里行使主動權,她和丈夫才是這個家庭最有發言權的人。而許多家庭悲劇的根源在于,公婆不知道收手,總以愛的名義強行管束,而兒子出于孝道,聽任父母在他和妻子的家庭里為所欲為,“像生孩子、裝修房子等事情,他都遵照父母的旨意,而不是和妻子好好協商,這不可能給妻子以家的感覺。最后妻子只好結束這個家”。一個不完整不幸福的家庭又會出現不健康的孩子,于是悲劇就此輪回下去。

“家庭悲劇輪回中最遺憾的是,沒有愛情。”可是縱觀現今家庭,多少人是迫于壓力而擇偶,我們制造了強大的壓力給所有適齡男女,然后抱怨社會家庭問題層出不窮,是否可悲可笑?

如果丈夫的原生家庭是健康的,公婆彼此相親相愛又能夠適時收手,“大家庭能夠尊重小家庭的獨立性”,而小家庭承擔起更多為人父母的義務和責任(這點也非常重要),也許所有的家庭矛盾將從源頭上切斷,不會重演。而我們贊美又逃離的婚姻,就不會成為愛情的墳墓。

而家,才會成為你下班后真正想回歸的地方。

【貳】解決途徑:夫妻關系應優于親子關系

上文主要是從“夫妻關系應優于原生家庭和父母的關系”這一層面展開,下文主要講“夫妻關系優于親子關系”的重要性。

海靈格說:“在一個家庭中,丈夫和妻子之間的關系有優先權,做父母的切不可為了‘愛孩子’而忽視配偶。

然而縱觀太多中國家庭,由于父母關系不和諧,他們迫切地需要孩子成為自己攻擊或戰勝另一方的盟友:例如一個被丈夫忽視甚至拋棄的妻子,她希望孩子和自己一起抵抗爸爸的“暴力行為”;又如一個被強權的媽媽所瞧不起的爸爸,他希望孩子和自己一起掙脫媽媽營造的“窒息氛圍”。海靈格稱孩子為“家庭中的救世主”,就是因為孩子天生有一種傾向,要犧牲自己,以平衡父母的關系。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有些孩子以“不上學”來要挾父母,有些孩子以“生病”來轉移矛盾家長的注意力,更有甚者以死要挾,希望平息家庭沖突。寫到這里,我真覺得太多自私的父母應該懺悔,由于你們的無能而把孩子拉進婚姻戰爭的漩渦,更有一些母親告訴孩子自己沒有離婚是因為怕孩子飽受異樣眼光,仿佛你婚姻的失敗應該讓孩子來買單。

相反,如果父母之間恩愛和諧,孩子會獲得一種強烈的安全感,他會為自己的父母而驕傲,會安心做一個孩子,會快樂、健康、如你所愿地成長,然后將這種健康的家庭模式帶到他新的家庭里。

而如果父母還是堅持愛孩子勝于愛配偶,嚴重的話孩子可能會有“俄狄浦斯情結”(即戀父、戀母情結)。

武志紅老師說,3-6歲是“俄狄浦斯期”,男孩會出現戀母傾向且嫉妒父親,女孩會出現戀父傾向并且嫉妒母親。如果父母關系不和,且有意無意地順應了孩子的意愿,譬如媽媽與兒子建立親密關系,且讓兒子知道媽媽愛他甚于愛父親(父女關系亦然),那么孩子就容易產生“俄狄浦斯情結”,幻想以自己來拯救父母。

我曾在一檔節目中,看到一個深愛父親的女孩,故意往爸爸衣服里藏長頭發絲(她媽媽是短發),在衣服上留下口紅印記,一樁一樁,最終促成父母離婚,而她長大后也不愿結婚,希望和父親一輩子在一起。這種情況或許太極端,但書里還提供了一種普遍例子:若母親是家里強勢的一方,兒子表面上追隨她并拒絕父親,但私底下學父親一些不好行為(比如嗜酒),以此表明他還是爸爸的孩子。

孩子,不是爸爸或媽媽一個人的孩子,這從他剛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經注定了,無論他多么不屑父親或多么不恥母親,他的潛意識里還會希望通過一些行為,和他們排斥的父母建立聯系,“沒有人是‘俄狄浦斯情結’的勝利者”。

所以,當夫妻關系不是家庭的核心,從上與老人的矛盾、從下與孩子的糾纏,都會讓這個溫暖的家充滿戰爭,然而沒有一個人會成為家庭戰爭的勝利者。與其磨刀霍霍要在家里殺出一片天地,不如夫妻攜手,共同打造一個溫暖港灣。

Ps:這本書還圍繞親子關系展開敘述,由于本章篇幅有限,將在下篇著重從親子關系角度闡述家庭給孩子造成的“愛的傷害”。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