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百度了一下,發現我的許多文章都被轉載,而我毫不知情。轉載的人居然還改署名???你還要改署名???你需要轉載你給我說,我只是小透明,我價不高,你給我打賞點兒錢都能開開心心讓你轉載。
作為一個不常爆粗口的人,這里我只能說,盜文狗,NMD。
one
這學期開學,我的學校校園里出現了一種叫做“小黃車”的東西。
一開始我想,我都已經甩了幾年火腿了,這種東西對我來說沒有吸引力。還要認證什么的,好麻煩呀。
可是,兩周后,我忍不住充了20塊——騎車還是比走路來的快呀!我再也不用走20分鐘去上課了!
這種叫做“ofo共享單車”的東西,引起了全校師生的熱烈討論。創新創業課程的老師,布置給我們的第一個案例,就是“小黃車”。
共享單車就這樣飛速進入了我們的視野和生活。
two
什么是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是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在陌生人之間實現某些物品使用權的轉移,以整合以及充分利用社會盈余價值。
說到底,共享經濟作為一種經濟模式,人們會參與到這種經濟中,是為了盈利。這種盈利不一定是貨幣,但一定不是無償的。
同時,另一個條件是“陌生人”之間,也就是說,它是陌生人之間的一種交易模式,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交易,而不是平臺或公司。
那么,為什么平臺、公司和個體之間不可能出現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是指人們為了盈利,主動把自己盈余的資源,拿出來去和別人分享。而如果是一個平臺或者公司,他們是憑這些資源盈利的,這些資源并不是“盈余”的。
例如汽車出租公司,他們的主要盈利來源就是這些汽車,每一輛汽車對他們來說都不是盈余的價值。
共享經濟分享的資源最初的目的是滿足所有者自己的使用需求,而不是像汽車租賃公司一樣,為了盈利,為了滿足別人的使用需求。
three
那么是不是個人與個人之間就一定是共享經濟了呢?
不一定。
就像我說的,共享經濟分享的資源最初的目的是滿足所有者自己的使用需求。就像你和你的房東,可能房東沒有通過中介,那么你們就是個人對個人的交易行為。但你的房東自己有房子住,你住的這套并不是為了滿足他的居住需求,他留著這套房產就是為了賺房租,所以你們之間的行為,就是租賃行為而不是共享資源。
一件商品,對于消費者來說,有消費者本身需要的價值,可能還有盈余的價值。而共享經濟,就是所有者本人,將這種盈余價值讓渡出去。而保留自己需要的那一部分。
所以,用這個邏輯,我們可以解釋目前比較熱門的幾種共享經濟:
uber順風車讓渡的是我車上剩余的位置。
uber專車司機當然和傳統出租車是一個路數,但它最初推出的順風車功能就是共享經濟。
我在上下班期間,我需要使用我的汽車,但我只能占用一個位置,所以我的汽車上剩余的位置對我來說就是盈余的,是白白浪費的。這時我把我的這些位置讓渡出去,以換來少量報酬。這就是共享經濟。
Airbnb(或者說背包客?)讓渡的是我房子里剩余的空間。
Airbnb是一個短租平臺,不排除有租賃,但上面大多是背包客。這時候作為房東,我讓渡的就是我空余的空間——同時我自己也保留房屋一定空間的使用權。
WIFI共享讓渡的是我的熱點可以連接的剩余名額。
一個WIFI可以連很多人,但我只能連一個,就算加上PC、Ipad之類的,反正你不可能一個人把WIFI連滿。所以我就可以把我剩余的連接名額分享出去。這時我可能得到的就不是貨幣價值,而是別人分享的WIFI空余名額——用自己的盈余名額去換別人的盈余名額。
four
以上三種例子,我們都可以看到一個特質:分享的資源的使用權可以同時存在于兩個個體,或者其對所有者的價值和盈余價值可分割。
所以,所有者可以保存自己需要的價值,而單單把盈余價值讓渡出去。
但這一條在自行車這里就說不過去了——因為自行車所有者需要的價值和盈余價值很難分割。
我有一輛車,它對我來說,我需要的價值即是我需要用車時,它的使用權,而盈余價值即為我不需要用自行車時,它的使用權——因為自行車并不能同時有兩個使用者(別給我說阿三,我們在中國)。
因為不能同時,就存在一個歸還問題了。當盈余價值被使用后,如何將自行車送到所有者手上,保證他可以使用?顯而易見,自行車的歸還特別難,如果我要求別人用完車后送回我的所在地,那是不是更麻煩了?
uber和Airbnb本身就是同時使用,不存在歸還問題,而WIFI我斷掉連接就是歸還了呀。
所以本身自行車就很難做成共享經濟。
five
我無法要求使用的人將自行車送回到我的手上,那可不可以所有人都把自行車放在一個平臺上,把對自己的價值和盈余價值一起讓渡了,在我需要的時段,去換取別人的自行車的使用權?
聽起來是不是就像是ofo做的事情?
可是,問題是,ofo并沒有做起來。
為什么?
因為沒有補貼。
沒有補貼導致了盈余價值并沒有給自行車所有者帶來增值。
自行車所有者需要的是自己想要使用的時候有車可以使用,而他讓渡出其他時段的使用權,是為了盈利。
而ofo目前對貢獻車的消費者的獎勵只有其他所有車的使用權和100元優惠券。而站在消費者角度看這個問題,我得到的還是只有我需要用車時的價值,并沒有額外的價值得到。
也就是說,我把我需要的價值和盈余價值一起讓渡出去了,卻只得到了我需要的價值。ofo強調它可以幫助消費者管理車,沒有維修和丟車的損失。可是相應,它也可能帶來負面價值——我想用車找不到車、我想騎出校園卻沒有車等等。
得到的價值多,還是失去的價值多,這就要看消費者的期望和取舍了。
但從實際來看,顯然大部分的學生覺得,還是用自己的車好。
所以,為了留住客戶,ofo自己購置了大量小黃車。起碼在我的校園里,我沒有看到過分享出來的私有自行車。
至此,ofo從大型共享單車平臺,變成了大型自行車租賃公司。
如果,ofo提高了分享單車的補貼,或者將沒有車的人使用支付的錢分一部分給分享者,說不定,它真能做成共享單車。
作者說點兒啥:
說好的要乖乖去準備考試。。。
我怎么就管不住我這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