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初生,
春林初盛,
春風十里,
不如你。
伴隨著這幾句出自馮唐的美美的詩句,《春風十里不如你》終于迎來了大結局。
我們以為電視劇中早已定好的登對PC秋水和肖紅這一對兒曖昧了七年的“精神情侶”最終可以走到一起,迎來戀愛的大結局,卻沒想到始終不過是有緣無分。
?秋水與小紅七年前在大學軍訓時期相遇,在軍訓場上那個穿著軍裝被罰做蛙跳的大男孩,帶點痞氣有文藝氣息十足,那個身著白衣圍著紅圍巾的小女孩,大大咧咧,口無遮攔,在逆光的影子里笑得格外燦爛。他倆就這樣相遇。
一個軍訓的午后,女孩兒們穿了自己喜愛的衣裳,在宿舍樓下集合。男孩兒們趴在窗沿上張望,“我喜歡這個”“這是我女神”“哇~”,青春期的萌動就在這樣的張望中,肆意的飛揚。
穿著牛仔短裙的小紅轉頭看見窗口的秋水,一間鐘情。她相信“一眼定終身”,錯過就沒有了。一信就信了七年。而秋水卻怎么也想不到,這一眼,從他嘴里的不屑到一點點沉迷,直到無法自拔,這愛恨糾葛的內心戲,一演也是七年。
?小紅對秋水的愛是明目張膽的愛,“秋水明天見,天天見”,她對秋水的愛毫無遮攔,在吃飯的時候隔空比心,笑得眼睛瞇起來,她看秋水的眼神近乎出神,那是一種深深的迷戀,癡戀的畫面每一幀都煥發光彩。
小紅對秋水的愛也是霸道的愛,她暴力的方式其實是有點笨拙的親近,她對秋水動手動腳的樣子,餓極了迫不及待搜身的樣子,其實真的很撩,她一句“有什么事就找你紅姐”,霸氣中笑得忸怩但一點也不做作,這對歡喜冤家碰見,小紅就像一只小白鼠,秋水是她心心念念的奶酪,卻舍不得吃掉他。
?小紅對秋水的愛更是包容與卑微的愛,秋水跟趙英男在一起了,小紅只能接受,她很委屈,但她不確定秋水是不是真的喜歡她,她不知道為什么在選擇面前,秋水選擇趙英男而不是她。
七年前一張電影票,她問秋水,“如果我和趙英男都請你看電影,你要跟誰去”,秋水跑了,沒有回答,卻被趙英男拉去了電影院。這一錯過,就讓小紅和秋水整整錯過了七年。
小紅對秋水的愛最后是絕望的愛,有人說,愛情里面,我們總是在攢失望,攢夠了失望就離開。秋水永遠是小紅觸不到的戀人,放在心里以“哥們兒”自居企圖藏起來的戀人,她在等趙英男和秋水分手,以為他們分手了,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愛秋水了,卻曾想,趙英男和秋水終于分手了,但自己的肉體卻給了另一個人,一切都太晚了。
?七年后的一張電影票,小紅放話,“你會準時到吧,不來我就選別人了”。秋水最終沒有赴約,這一錯過,也許就是一生。
小紅對秋水的愛是青春的遺憾,大結局的最后,趙英男懷了秋水的孩子,但她也攢夠了失望,決定離開秋水,遠赴英國。小紅與秋水最后一次錯過,是一種遺憾,她去了澳大利亞,秋水則一人孤獨。
?《春風十里》是馮唐的小說《北京北京》改編而來。
沒有讀過馮唐的人不懂春風,不懂為什么要塑造秋水這樣的渣男,辜負兩個女孩的青春,不懂為什么結局一定不圓滿,錯過七年還要一錯再錯,不懂為什么秋水這么不負責任還這么心安理得,不懂相愛的兩個人最后不能在一起。
但這就是青春本來的樣子啊。有遺憾才讓人念念不忘,有混蛋才叫人值得紀念。
馮唐說《北京北京》是他三部曲里面最得意的作品,因為這就是他的青春,沒有幾個人可以用藝術的方式完整地呈現自己的青春,特別是在小腹微隆的時候,在成為社會中堅力量的時候,還能帶著青春氣地完整描募出自己的少年時代。
他在《北京北京》里面極盡篇幅描寫了小紅這個只在第三部中憑空出現的人物,也算是一口氣交代了自己當年混蛋的模樣。根正苗紅的女朋友,陪伴他,幫扶他,他心里卻只想著小紅,小紅長小紅短,那個大大咧咧的北京大妞兒,才是他真正想要的女孩子。
?或許大家都問,既然喜歡,既然兩情相悅,為什么一開始不選擇小紅,還要同時辜負兩個女孩。但青春的時候,我們不都總是這樣嗎。不懂得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不得不服從家庭的安排。秋水喜愛文學,父親卻堅持要他從醫,他從了,但這條路終究不是他想要的,他掙扎,自己尋找出路。
多年后,他成了一個作家和商人,但已是中年人的背影。
像“有著劉胡蘭的精神”的女朋友,是他以為的女朋友該有的樣子,但心里的感覺卻不能欺騙他,他掙扎著,離開了趙英男,企圖抓住青春的尾巴,奔向小紅,卻太晚了。他甚至迷失在柳青的懷里,有緣無分他認了,彼時,一切都來不及了。
?之所以遺憾,之所以愛而不得,因為這就是青春吶。從“毛茸茸的狀態”長出翅膀,破繭而出,是要付出代價的。多年以后,當你看著肚腩上柔軟的肉,看著鏡子里松弛的皮膚,你還會像青春期一樣肆意妄為嗎,還會去幻想“奶大腰窄嘴小”的姑娘嗎,還會自戀到心安理得地混蛋著嗎。想必不會吧,沒那個心力了,更沒那個機會了。
所以當《春風十里》中,小紅攢夠了失望離開秋水,趙英男攢夠了失望離開秋水,連觀眾也攢夠了失望說要棄劇的時候,真正懂秋水的,是馮唐自己,是有過和馮唐一樣的青春的男孩們,他們多么希望再做一次秋水。
肆意妄為,混蛋渣男,青春一去不復返。
乘年輕的時候,就愛吧,反正春風十里不如你,就追吧,反正青春綿綿無絕期。
文/蓿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