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大的痛苦是高高興興出去玩,回來看到老公的一副臭臉,有時還評判、指責我:貪圖享樂,不顧家,只知道游山玩水。
面對他的指責,我的痛苦被勾起,內心非常不舒服。有時會爭吵,但是又有什么用呢?
我沒有權利要求他不對我臭臉相向,就像他沒有權利要求我不出去玩一樣。找一個自己的私人空間,放些自己喜歡的書籍、擺設等,當他臭臉相向的時候,就去自己的私人空間,享受自己的時光,不受到他的影響。
夫妻之間有沖突,一定是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肯改變,想對方先改變,所以無解。
如果一方改變了,另一方就不得不改變,這是一個雙人舞,一退一進,一進一退。
所謂的愛,大多都是控制,占有和恐懼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