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終于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他,永遠消失在人海。”說的是陸小曼和徐志摩。
陸小曼的這份痛和愛,沒有誰能理解。
徐志摩活著的時候,她紙醉金迷,燈紅酒綠;徐志摩為著生計和她的奢侈疲于奔波,授課,寫稿,坐廉價飛機穿梭于京滬。徐志摩這樣拼命,兩人依然有爭吵。再美麗浪漫的愛情,一旦落到煙火塵世里,美麗浪漫便如肥皂泡般消失。
徐志摩果真是把“命”拼掉了!志摩的親人朋友把指責和怨恨全都拋給了陸小曼。不讓她參加追悼會,不讓她進徐家,即使是死了也不愿她與志摩合葬。
可是她是愛志摩的呀!只不過她愛的比較任性。
在志摩的父母面前,她撒嬌:“志摩,我的飯吃不了了,你吃吧。”徐母心疼兒子,那飯都涼了。
“志摩,我累了,你抱我上樓吧。”徐父看在眼里,成何體統!
陸小曼,這個任性幼稚的女人,撒嬌也不看場合。在公婆跟前任性撒嬌是婚姻之大忌;況且,之前徐父母跟前有過一個賢良淑德的兒媳張幼儀。
志摩死后,陸小曼獨自飲泣那份孤獨。
可是她不再消沉。她對志摩的愛和懷念讓她振作起來。
她洗盡鉛華,埋首畫畫。她原本就是一個才貌無雙的女人。
她潛心整理志摩的詩文和信札,在志摩的文字里緬懷他們短暫的婚姻,永恒的過往。
如果志摩不死,陸小曼或許還是那個在燈紅酒綠里醉生夢死,在煙霧繚繞里虛度時光的頹廢女人。那么他們之前的美好,會被零割得體無完膚;或者愛情走向末路也未可知。
如果志摩不死,小曼便始終不知珍惜。
“身在福中不知福”,“愛在當時不自知”。這樣的人又何止陸小曼一個!
小A的表嫂在結婚前就是一個喜鬧事不消停的人。今天說愿意,明天說退親。鬧得小A的大姨不得安寧。大姨是那種把任何事都埋在心里不肯向外人說道的人,姥姥去世,兒媳飄忽不定,姨夫又是個酒簍子,她大概也適逢更年期,多重壓力把她壓垮,她喝藥自殺了。享年46歲。
小A聽大人說,大姨的死,這個沒過門的兒媳脫不了干系。
可是,她最終卻嫁給了表哥。
結婚之后,每逢見到小A的母親,舅舅,就說她死去的婆婆多好多能干。這些人心里聽得別扭,死了你倒念叨她的好了,她活著你這么能折騰,還不是因為你三天兩頭的鬧,不消停,才沒了這個婆婆的。
她若真能念及婆婆的好,應該跟表哥齊心協力把日子過好。可是她沒有。
小表弟才上二年級,表嫂不愿意背這個負擔。于是八九歲的孩子只好遠走他鄉,投靠闖關東的二舅三舅。
少了個負擔也不消停。表哥辦了一個印刷廠,家境過得越來越好,卻又疑神疑鬼,懷疑表哥外面有人,卻始終又得不到證據。表哥大概遺傳了大姨的凡事忍的品性,什么都憋在肚子里。大姨的去世,小弟的被迫遠走,媳婦的鬧騰……他倒是沒有選擇自殺,他畢竟是個有擔當的男人。可是,在還不到五十歲的年紀,得了肝癌晚期。撒下三個孩子離世。
表嫂那個哭啊。死去活來,哭天搶地。
她又每每念及表哥的好,也沒人搭話,只是都沉重的嘆氣。見到遠方的舅舅,她又哭哭啼啼,而年邁的舅舅也老淚縱橫。可是小A知道,他們流的淚不一樣。舅舅,母親,所有的親戚都知道,表哥是個勇于擔當、忍辱負重的人。只是這個人,終于不堪重負,身體先于精神,垮下了。
表嫂沉溺在緬懷里,只是她沒有陸小曼這么能干。擔子傳給了三個還沒成家的孩子身上,她只負責消沉,祥林嫂似的逢人就念叨表哥的好。不知道的人以為他們感情篤深,其實早已吵得支離破碎。
小A的同事老王跟表哥不一樣。他老婆也是事多,嫌老王是老大,操不完的心;嫌老家的事多,隨不完的人情世故;嫌老王脾氣不好,嫌老王抽煙喝酒……
起初,老王也是忍。畢竟成個家不容易,還有未成年的孩子;也畢竟,離婚是兩敗俱傷的事。可是,這樣整天吵來吵去,不得安寧,動不動就說離婚……老王終于爆發了:“離就離!”三下五除二,一拍兩散。
離了半年,老王前妻還沒回過神來,這邊老王卻有了新人。別人介紹,一見如故,甚合脾氣。
老王前妻就納了悶了:念叨了二十年的離婚都沒事,現在說離就離了。他哪根弦搭錯了?
更沒想到的是,還不到一年,人家就又結婚了!真是“人不如新,衣不如故”啊!真是“只聽新人笑,哪管故人哭”啊!
老張前妻愣怔著,感慨著,也或許有沉思,也或許有悔意。
愛著的人,好好愛;別等走了后悔不來。
花開當珍惜。沒有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