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圈里看到一則故事。覺得很有啟發。
一姑娘的她媽小區剛認識了一位新鄰居一一另一位中年婦女。剛認識的兩個月,兩人關系非常好,經常一起相約去逛菜市場 ,一起跳廣場舞。姑娘的媽和姑娘也是各種夸贊這位新朋友。姑娘很是開心,因為這樣能少很多叨叨她沒有男朋友的事。誰知過了沒多久,她媽叨念讓她去相親的次數又多了起來。姑娘一邊應著,一邊側面打探隔壁新阿姨的情況,她媽立馬來的勁,說到她啊,我已經好幾天沒見了。姑娘眨巴眼睛好奇追問你們前兩天不還一塊搓麻將,逛街來著嘛?!她媽淡淡說哎,就在兩天前,咱小區門口來了一個買蘋果的大卡車,人家整十斤的賣,一個人十斤太多,我們倆一起買了十斤。我剛好出去辦事,于是讓她先帶回她家分好,我辦完事去她家取。誰知我去取的時候兩袋確實分裝好了,只是給我的這一袋是挑出來的小個的。她以為我看不出來,其實大眼一看就明了,誰都不傻。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吶。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沒見她了。姑娘長長的哦了一聲,轉身回到自己的房間默默的把手上的半個蘋果啃了。
人與人初相識總是充滿這一份好奇感和新鮮感,因彼此的契合而歡喜,然而這時的交往就個人而言,不過是冰山尖端的互望而已。人在初接觸時不會將自己的缺點暴露出來,甚至會刻意掩飾缺點,見到的往往只是好的一面。因此第一印象遠較平日的相處來得完美。但是,日久見人性。我們對一個人的評價和認知會隨著接觸時間的增加而改變。
事實上,最初的親近和歡欣經常只是幻像,必然會遭到破滅。交往長久后的親切才是真正的親切,因為那時整個人已經大體三百六十度被了解和認知,彼此也能以完整的人格相處,此時的歡喜才是真正的歡喜。我想現在高的分手率和離婚率,和彼此沒有足夠充分認識對方和自己以及沒有以彼此完整的人格去磨合去相處也有一定原因。
使人有乍交之歡,不如使人無久處之厭。一方面要我們不為初見之喜所迷惑,另一方面是要我們在初接觸之時不掩藏自己而只以高面目無人交往,這樣才不會有日后感到不實的厭惡感。
佛說 前世五百次的回睦,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愿我們彼此以真性情真面目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