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寫作
① 寫作的理由和限度
寫作的快樂是向自己說話的快樂。真正愛寫作的人愛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樂只有被這自我分享之后,才真正成其為快樂。
真正的寫作,即完全為自己的寫作,往往是從寫日記開始的。當一個少年人并非出于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意識到并且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了。
一個真正的寫作者不過是—個改不掉寫日記的習慣的人罷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
人生最寶貴的是每天、每年、每個階段的活生生的經歷,它們所帶來的歡樂和苦惱,心情和感受,這才是一個人真正擁有的東西。
寫日記一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確切的表達),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這樣持之以恒,不成為作家才怪呢。
寫作也是在苦難中自救的一種方式。通過寫作,我們把自己與苦難拉開一個距離,把它作為對象,對它進行審視、描述、理解,以這種方式超越了苦難。
托爾斯泰在日記中叮囑自己:無論好壞時都應該寫。他為什么要這樣叮囑自己呢?就是為了不讓寫作的習慣中斷。如同任何習慣一樣,寫作的習慣一旦中斷,要恢復也是十分艱難的。相反,只要習慣在,寫得壞沒有關系,遲早會有寫得好的時候。
黃山谷說,三日不讀書,便覺得自己語言無味,面目可憎。我的體會是,三天不動筆,就必定會思維遲鈍,頭腦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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