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相較于同學去世的消息,我更怕聽到同學要結婚了。倒不是擔心份子錢(反正我沒有沒有就是沒有囧rz),只是怕婚禮帶來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婚禮現場的一切故事都有機會成為點爆神經的最后一根導火索。如果你還沒有這種經歷或許是我太矯情,沒結婚的人有個P的資格談結婚啊。但是我就是想bibi啊,不服氣就別看了。口亨。
某寶寶聊天的時候說道:“你是女孩子,肯定結婚比我們早啊”。由心底出來一股子吶喊,憑什么!憑什么我要早結婚啊,這分明是性別歧視啊。還有早結婚真的好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明確寫著:“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律都鼓勵了請積極踐行好么!還能不能好好讓單身狗拖幾年了!
另一方面,婚姻究竟是為了什么。回到標題,婚姻究竟是幸福的殿堂還是愛情的墳墓。說的有點文藝了,那換個說法,在你看來婚姻究竟是什么以及你對于婚姻的主觀評價又是什么。看見婚禮上父親把女兒交托給另一個男人,希望女兒在他的呵護下依舊快樂、美麗、健康。我娘親大人每一次在這樣的場景下都會流淚,說好難接受,還會問當我結婚的時候她該怎么辦。這到底有什么好戳淚點的又不是看《小時代4》的撕逼大戰!婚姻究竟是什么,可以把問題簡化到,你為什么要結婚。為了愛情?香港導演陳可辛和明星吳君如的愛情產長跑18年,孩子都8歲了。然而二人依舊不結婚,就是不結婚,打死都不結婚。外界所有人都認為二者是配偶。我覺得配偶這個詞很奇妙啊,百度上解釋說配偶是合法婚姻中的雙方互為配偶。這樣看,沒有注冊婚姻稱其為配偶也是能夠被外界認同的,那婚姻的價值在哪里啊。看過一個微故事,大意是丈夫在結婚后故意弄丟了自己和妻子的結婚證,因為結婚證只能在離婚的時候有用,然而他認為自己并不會離婚。這種沒法鑒別真實的微故事還是蠻讓小女生感懷的吧。如果在結婚后,為了工作單位分房子和孩子上學戶口發生矛盾的時候,這個妻子絕對會和丈夫撕逼的,I believe.樓下的姐姐結婚十年,孩子剛剛小學二年級,離婚了。婆婆為了斷絕母子感情在法庭上要求孩子的母親不可以來探視孩子,并且和學校的校長要求,不允許孩子和母親有接觸。孩子的小學班主任和我當年的班主任是同一人,班主任很仗義安排了母親探視孩子。(班主任我好愛你!)婚姻之前,我相信姐姐和那位先生是有感情的,一句簡簡單單的“不愛了”就可以簡簡單單結束婚姻也太荒謬。對這部分人而言,未走進婚姻之前,都曾相信過會有圓滿且幸福的婚姻,然而現實是魔鬼手中揮舞的利刃,粉碎夢想,回歸本真。
那你說你想擁有什么樣的婚姻,單身狗們。先去找個男友或者女友吧,這樣看下去才有意思。
聽到了好多種結婚的理由,奉子成婚說、愛情至上說、合適就好說。國民前老公王思聰的微博轉過這樣一條,希望看到這條微博的每一個人,未來都是因為愛情而結婚,而不是因為合適。某寶寶又bibi說:“合適的人才會相愛”。其實我覺得還蠻有道理。任何事情都并非偶然,偶然之中包含著必然。遇到一個興趣相投的人,有著共同的話題、相似的經歷和無差別的背景,兩人的相愛好像會很簡單。記得小學看童話或者言情小說的時候,總是很喜歡傻白甜女主最后戰勝一切(包括惡毒的男主媽媽、貌美動人的女二,或者紛繁復雜的上一代糾葛balabala)最終和男主牽手。還是蠻感謝大部分小說的作者沒有涉及到后期的婚姻。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愛情的結合,還有兩個家庭的結合。雙方的各種條件其實越相似,對于婚姻的發展越有利。如果女方家境太好,男方家庭會很有壓力,婆婆不敢給兒媳婦臉色看,丈夫也可能不敢對妻子袒露心聲。如果男方家境太好,女方家庭就會擔心,自己的女兒會不會被公婆和丈夫欺負。(請想一想娶了公主的貧困狀元和嫁給了富二代的負二代的故事咩咩咩)愛情最好的模式可能,可能是水到渠成。沒有莫名其妙的波折故事,也沒有父母反對balabala,有的就是生活最本質的發展過程。聽起來蠻無趣其實我也覺得蠻無趣。如果生活的事事都成為了飛蛾撲火。就像周迅年輕的時候那樣,為了那一個人不顧一切。內心很是傾慕然而并不會去做(因為我是金金牛座╰( ̄▽ ̄)╮)。現在的周迅是一個懷了孕的幸福女人,雖然網傳她丈夫曾經人渣,誰又敵得過此時此刻此分此秒的愛情和愛情的結晶呢。
“婚姻是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來,里面的人想出來。”上世紀的《圍城》一句話全面闡述了婚姻。那,不寫了。
祝已經、正要、即將和籌謀結婚的朋友們幸福,祝單身狗們下一次戀愛以婚姻告終,以幸福告終。
? ? ? ?感覺自己鬼扯了一篇。。。啊啊啊都二十歲了好煩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