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懷念鋼筆寫字的情結:白紙是荒蕪的田野,筆尖是犁,墨水把田野的土壤像波浪劃開在紙上蕩漾。
? ? 第一次買英雄牌鋼筆是高中時候。眼下很多人已經不知道用鋼筆寫字是什么感覺吧?乍一見筆尖生硬尖銳潑辣帶著肅殺的氣息,薄紙遇到它很害羞,稍微一觸就喊疼,但這個外面鋼鐵似的骨骼內心卻包含著寸心柔腸,寫出的字且鋼且柔,有俠客的氣魄不似水筆上下一般粗水桶腰那樣的沒有美感沒有質感,惡心死。
? 在七十年代上衣口袋插入鋼筆是干部和小資知識分子的象征。在八十年代我又用過英雄筆廠的永生牌101型金筆,此是另一種做派,橫豎撇捺筆鋒處處不同,或粗或細,剎是分明,更美的是筆尖有彈性和張力。可惜,它需要吸墨水才能使用,筆管又易堵塞,隨手篩又碰撒旁人身上,白襯衫常常被它污染。但鋼筆最好的地方是誠實,不管是什么身份一下筆,字體就暴露其人其心,有的人身體魁梧寫的字像鱉爬,有人形態豐碩卻字體清秀,有人的字體簡直可以和印刷體的文字比美。我那會兒在飯館里打臨時工,有一次我去買菜,回來需要寫清單找領導簽字再找出納簽字保存,當時領導不在我為省事就摹仿他簽字交出納,她看看沒說什么,過一會找到我到沒人處小聲說:那不是領導的字。我忙抱歉說剛沒見領導就……她嚴肅叮囑以后別這樣了啊!我忙點頭再重找領導簽字。談朋友時代我給她在外地的大姐寫家書龍飛鳳舞,人家找上門來把信往桌子一放說這字我不認識,嘿,沒面子。這幾個事給我教訓很深:字就是你的為人,不可濫用。而在那個時候我每月發表新聞通訊文章的采用率是90%,和字跡的工整也有很大關系,等于和審稿人“手談”,據編輯說光看字印象先好三分。至于談戀愛我愛寫情書,整些動人的詞兒,外加工整流利的楷體幾乎沒把她醉死的事想一想也是美事!
? 雖然我們現在用了水筆,方便價廉實用,電腦也幾乎占據了書寫文字的地盤,但是我還是眷戀鋼筆,我始終認為在筆里面它是紳士,那寫字手腕的輕輕的運用,握筆有節制的顫動,筆尖觸到白紙發出“沙沙沙”清脆的聲音,腰桿挺直,肩膀放平,眼與紙保持一尺的距離,比電腦打字好看的啟示是:我永遠是“我”,不要自欺自!曾經擁有的不會忘記,珍惜沉淀著美好的回憶,我們不會留下經典的巨著去等身,卻會簡樸的書寫已有的過程。鋼筆不是待嫁的人,只要你呵護好,任何時候都會寫好字,認真讀書,勤奮書寫,上山修路,下河造橋,總有一些尊嚴屬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