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一生總會愛上那么一個人,他可能并沒有多好,你只是剛好就喜歡那幾分好。他的一分關(guān)心讓你放棄了十分的甜言蜜語,他的一分坦誠讓你放棄了十分的的信誓旦旦,再加一分在意便像讓你得了全世界。這叫偏愛。因為偏愛, 所以一意孤行,他一個人擋住了人山人海,沒有理由,只因的靈魂卻是的一角只有他能補全。
作者 | 齊婉秋
有人問我,分手了,你還記得前任嗎?怎么說呢?說記得,顯得太花心;說不記得,顯得太薄情。其實我覺得那個人之于我而言就好比我走在道上撞樹了,很痛,我以后都會繞著這棵樹走,可能很久以后我都不會記得撞得有多痛了,可是,那棵樹永遠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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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
十七歲的時候,我喜歡上了一個人,他同我一個班。文科班的男生不是有點娘,就是一副窮酸書生的樣子,要么是婦女之友一樣的存在,走在一群女孩的中間展現(xiàn)個人魅力。
他卻不一樣,沒有娘里娘氣的,也不是那種一副苦哈哈喜歡掉書袋的樣子,當然也不是那種整天被各色女孩包圍的花花公子模樣。
他在很多人眼里普通至極,皮膚黑黑的,個頭挺高的,身材不胖不瘦,成績很一般,但卻很喜歡看各種各樣的書,當然是跟課程無關(guān)的書。
網(wǎng)游也打得很好,假期里總跟朋友們?nèi)ミh足,去騎行。我總覺得他眼里有不一樣的東西在閃爍,我熱愛那種光亮,雖然微小,但卻很是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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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yè)之前,我覺得我會一輩子把暗戀他的這個秘密放在心里。
直到臨近畢業(yè),班里的同學在交換筆記本寫留言,我把牛皮紙質(zhì)的線圈本遞到他手上,他隔天還給我的時候我看到了上面行云流水的字體,筆記本里還夾著一頁書簽,是《懸崖上的金魚姬》的波妞和宗介奔跑擁抱的圖畫,反面是他寫給我的一句話:一起去南京吧。
當時的我心臟跳動的厲害,快要跳出嗓子眼的那種,臉頰羞得通紅。長那么大第一次遇到我喜歡的人也喜歡我的情況,內(nèi)心欣喜,愛情的味道從我的七竅之中汩汩流出。
那一天是2008年5月27號,距離高考還有十天。我永遠都記得那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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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出來后,我超常發(fā)揮,考得很好。查成績那天晚上,他給我打電話,說:來南京吧,我參與了南大的自主招生,成績下來了,我被錄取了。
之前看小說,男女主人公總是約著去北京,去上海,我不知道他為什么非想要去南京。直到他陪我去學校領(lǐng)通知書的時候他告訴我,北上廣節(jié)奏太快,南京有我想要的東西。那種東西后來我才知道是一種城市存在的氣質(zhì),著迷其中。
上大學的時候,他學的對外漢語,我學的漢語言文學,也算是發(fā)揚長處,各取所需。我們像很多情侶一樣,新學期交換課表,方便計劃約會時間,每天早晨約著跑步,一起吃早餐,然后各上各的課,有自己的朋友圈,有各自的空間。我們都向往自由,我們都追逐夢想,在一起之后,我才發(fā)現(xiàn)我們有相同的喜好。都愛吃辣椒,都喜歡火鍋,都喜歡聽民謠,都喜歡看東野圭吾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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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四年,我們?nèi)チ撕芏嗟胤剑铩⑽靼病Ⅺ惤㈡脑础ⅧP凰、烏鎮(zhèn)還有,快要畢業(yè)的時候還去了趟重慶,他曾經(jīng)說過他要帶我走遍全世界。然而,全中國還沒有走遍,我們就分手了。
愛情真是個霸道的東西,它不由分說的讓兩個原本不相干的兩個人的相愛;愛情真是個脆弱的東西,它敗給時間,敗給距離,敗給細節(jié)。
大學快畢業(yè)的時候,我被學校保研了準備攻讀古典文獻學。他也籌備著出國,因為大學期間修了日語,日本的孔子學院發(fā)展的也不錯,熱愛著東野圭吾的他也將要離開我去找尋他心中的“雪穗”了。
還好去的是日本,只有一個小時的時差。我去機場送他的時候,他塞到我懷里一本珍藏版的《霍亂時期的愛情》。他對我說:我去旅行,是因為我決定要去,并不是因為我對風景的興趣。我知道,他一直是一個有思想,有主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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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三年之后,他回國過春節(jié)的時候,帶我回家見了他的爸媽,他家在市區(qū)一個比較高檔的小區(qū)里住著。他媽不喜歡我,因為我個子太矮,還不是城市戶口,而且還在上學,學的專業(yè)也冷門,不知道要上到什么時候,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個好的工作。而且他在日本那邊發(fā)展的很不錯,一時半會也回不來。
異地三年,我們兩個也很累,我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感情如果一旦不在我身邊,讓我感受不到,我就會患得患失。見過他媽媽之后,我的心冷了下來。我不知道我們的感情應(yīng)該怎么樣發(fā)展下去。
我告訴他說,我們都冷靜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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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很多時候,“冷靜”都是分手的前兆。他過完年飛去日本的時候我去送他,說了好些話,回憶我們過往的感情,說我們?nèi)ミ^的地方,見過的人。
他說:安,我們在一起七年了。
我說:是啊,七年了,七年是個劫。
他說:我喜歡桐原亮為了保護雪穗,自殺的行為。
我說:愛情偉大到讓人去死,但是我不想你死。
我看著他登機前的背影,像是看到了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穿著黃色的24號球衣在扣籃,因為只看到了背影,心里在想這個人是有多自負,要穿跟科比一樣的24號球衣。正在發(fā)呆的時候,遠處的一個籃球砸到了我頭上,一陣眩暈后咣當?shù)瓜隆?/p>
迷迷糊糊的被人背起來去學校的醫(yī)務(wù)室,那是一個汗涔涔的寬厚肩膀,我的臉貼在上面潮潮的。醒來之后發(fā)現(xiàn)背我去醫(yī)務(wù)室的人正是“24號球衣”,他見我醒了之后親切的問我:同學,你怎么樣了?
那一年,我17歲,我喜歡那時候喜歡他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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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兩年后,我結(jié)婚了,和我同專業(yè)的師兄。我們都熱愛四庫全書,我們都喜歡寂靜歡喜,我們還會一起旅行,走過我曾和他走過的路,內(nèi)心都會想吸鐵石吸住磁鐵般的心臟一樣又被拽開那樣的難過。
我留在了南京,這座他說他很喜歡的城市。
而那個曾經(jīng)的他,我卻再也沒有聯(lián)系過了。
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把所有的好都掏出來,白馬,薔薇,淚痕與愛,你滿腦子都是這些,想遍了故事的來龍去脈,所有的哀傷歡喜,都想明白了。但是很遺憾,事情并沒有按你所想的方向在發(fā)展,愛情像一匹失控的黑馬,踏上了幾乎沒有燈火的荒原。你拉,是拉不住的。
? ? ? ? ? ? ? ? ? ? ? ? ? ? ? 因為偏愛
? ? ? ? ? ?所以他一個人擋住了人山人海
? ? ? ? ? ? ? ? ? ? ? ? ? 但是后來不愛了
? ? ? ? ? ? ?即使萬里長巷只有他一個人
? ? ? ? ? ? ? ? ? ? ? ? ? ? ?我也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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