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其實是很奇怪的動物,既希望自己的日子過得肆意任性,熱辣鮮活;又希望自己舉手投足是紳士淑女范,讓人自帶45度角的景仰著。
個人行為被禮所約束,自然就不會失禮了。不被約束的主要原因一是不知禮,從小野蠻生長,無謂人間禮法,最后要不改變自己融入社會,要不就被社會收拾教訓;二是不守禮,知禮而不行,結果基本同前,否則也是人中極品,自有前程。
社會是個大洪爐,逆之者亡,順之者昌。人是如此,禮也如此。抱著周禮死死不放的老夫子早已灰飛煙滅,周禮不復矣,但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禮的訴求,普通人跟隨適應就好,天不再出圣人。
4.23【原文】
子曰:“以約①,失之者鮮②矣。”
【注釋】
①約:約束。這里指“約之以禮”。
②鮮:少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用禮來約束自己,所犯的錯誤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