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和老公在相戀三年之后,修成正果,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開始鬧離婚了。
兩個人吵架最多的事情,就是誰做家務的問題。
“媳婦,你怎么還不做飯?我快餓死了。”
妙妙:“你不知道我正在減肥嗎?我晚上不吃飯。”
“你不吃,不代表我不吃?!?/p>
妙妙:“那就點個外賣吧?!?/p>
“我不喜歡吃外賣,我就喜歡吃你做的飯?!?/p>
妙妙:“我上了一天班,很累,不做?!?/p>
于是,爭吵開始了。
像這樣的情況,在妙妙的家里經常出現。
慢慢地,妙妙的生活變成了一地雞毛。
寫在最后的話。
在婚姻生活里,最重要的是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明明是因為相愛走在了一起,卻因為一些小事而鬧離婚。
所以,感情是沒有對錯的,感情不能用對錯來衡量。
在爭吵的過程中,無論是贏了也好,還是輸了也罷,大家都是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