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之創業者,亦南北朝之雄杰,宇文泰也。為統一宇內,遍尋天下英才。適逢號曰諸葛之才蘇綽,求問治國之術。二人相見恨晚,夜以繼日,談三日而不輟。
宇文泰問曰:“國之所立,何也?”
蘇綽對曰:“具官而已。”
宇文泰復問:“何以具官?”
蘇綽答曰:“用貪官,反之亦貪官。”
宇文泰惑曰:“何故用貪官?”蘇綽釋疑:“無論攻城掠地,或坐擁江山,皆需臣下效命。使人效命,必予其利。若財富不足,則賦予權力,使其以權謀利,此非得其利乎?”
宇文泰又問:“貪官得利,吾獲何益?”蘇綽答:“彼之所以得利,賴君所賦之權。為保其利,必竭力護君之權。有貪官維護政權,江山豈不固耶。”
宇文泰續問:“既用貪官,何須反之?”
蘇綽答曰:“此權謀之奧妙也。用貪官,則必須反之。觀之,天下豈有 不貪之官?官不畏貪,畏不聽命。以反貪之名,去不聽命之貪官,留聽話之貪官。如此,可除異己,固君權。再者,官吏貪污,把柄在君,安敢叛君,唯有俯首聽命。故‘反貪官’乃馭貪官之妙計。若所用皆清官,深得民心,不聽命則無由去之。若強行去之,恐生民變。是以必須用貪官,以清官僚,使其皆為君之擁護者。”
宇文泰聞之大悅,蘇綽忽反問:“若用貪官過多,致生民怨,如之奈何?”宇文泰驚,急求教:“先生有何良策?”蘇綽答:“此中妙諦也,加大宣傳,高舉反貪之幟,使民以為君善,不善者貪官也。歸咎于彼,使民知社會之弊,非君之過,乃下官不奉行君命。對民怨甚者,斬之!為民伸冤,并將其貪墨之財納入私囊。如此,無搜刮之名而有其實。總之,用貪官以植黨羽,除貪官以去異己,殺貪官以買人心,納貪財以實己腰,此乃權謀之極也。”
宇文泰豁然開朗,用心十載,終成一代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