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天才的誤讀
有一句流傳已久膾炙人口的愛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Genius is one percent inspiration, ninety-nine percent perspiration.)·
言論發表于1903年;被發表在Harper's Monthly上(1932年9月)
Spoken statement (c.1903); published in Harper's Monthly (September 1932)(摘自百度)
這一句著名的話,曾經被解讀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把“靈感”與“天分”攪在一起,混淆了視聽。大家都明白“靈感”和“天分”肯定不是一回事。“靈感”處于靈光一現,偏重于非智力因素,“天分”卻與遺傳有直接的聯系。
盛傳在國內的還在后面加了半截: “但是那1%的天分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重要。”無論這句話是否真實存在,是否需要作進一步考證,此觀點的實質是響應了達爾文《進化論》有關論述,以及他的表弟佛朗西斯 高爾頓(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通才)在《遺傳的天才》的觀點:天賦和才能決定成敗。
而本書第一部分卻明確否定“天賦說”,表明成功與天賦無關,這個觀點試圖推翻天賦決定論。他指出:
相信天賦不是你所想的那樣,相信你能夠完成各種各樣的事情,即使它們遠遠超出了你現階段的能力范圍,進而幫你打開一片新天地......更確切地說,這些理論將會在最近的認知神經科學的研究結果中得到進一步佐證,證明專門的練習能徹底提升人的水平。(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心理學家安德斯 埃里克森以及同事就“是什么造就了卓越表現”做的深入調查,讓所有進入精英行列的人脫穎而出的唯一方法,是志在必得地練習練習再練習,保持足夠的的練習時長。也就是說起根本和決定性作用的是勤奮,而不是天分。)
2、要想出類拔萃,先練夠10000小時(10年)
一項研究調查了19世紀最重要的120名科學家以及123名最著名的詩人和作家,發現他們傳世佳作的問世距離處女作的完成約有十年時間。
格拉德威爾在《異類》中指出,頂級演奏家每年要保質保量地練習1000小時。所以把這個具有“魔法”一樣的“十年法則”修改為“一萬小時法則”。本章里,舉的大量例子,包括作者的現身說法,要想成為金字塔頂端的人才,一萬小時練習是最低時長。
3、“爐火純青”和“知識就是力量”
練習得“爐火純青”,才會由內行,成為頂級專家。才會比別人多一項技能,就是具備產生“百分之一的靈感”潛質。按照《刻意練習》中說的,就是創造心理表征:既胸懷全局又洞若觀火。而且幾乎每一門類都存在“靈感”般的“密碼”,但只有練夠了一萬小時,才能自動獲得那種神奇的洞察力,才能具備“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的能力。
你具有這一行里的神奇能力,卻在另外的領域仍然是平常之人,并不能“一技通吃”。
“靈感”是建立在科學練足一萬小時以上的基礎之上的。這不等同于不過腦、不科學的“傻練”。按照本章中描述‘“心靈之眼”的說法:
讓你擊出一記漂亮的球的,不是“肌肉記憶力”,而是編碼在大腦和中樞神經系統中的記憶。
從國際象棋大師卡斯帕羅夫與機器人‘深藍’的兩次對決,作者馬修與網球高手過招;消防隊長的“第六感”,冰球史上最偉大的運動員格雷茨基,都說明知識和經驗才具備真正的力量,優秀人士能夠激發直覺,在短時間躲開任務的“組合性爆炸”,“捕捉”到認知規律和取勝“玄機”。
無戒365極限挑戰日更訓練營第6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