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網上有些文章,說民法典的立法,應該淡化所有權的概念。理由是隨著共享時代的到來,人們不應該再強調所有權的概念。例如,共享汽車的到來,可能導致沒有人會再考慮買車,所以要淡化所有權概念。關于這種觀點,本人認為,這是對所有權的曲解,也是非常有害的觀點。
在過去的幾千年里,人類社會發展極為緩慢,從本質上來講,過去的幾千年,大多數時間都是為生存而斗爭。直至工業革命,人類對物質財富的創造,才第一次駛入了快車道。用馬克思的話來講,工業革命一百年以來創造的財富,超過人類有史以來所創造財富的總和。
從表面來看,這似乎是技術進步的結果。但從根本上來講,這是在經濟基礎的促進下形成的所有權制度的結果。所有權制度特別是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原則的確立,極大激發了人類創造財富的熱情。沒有所有權制度,要想取得這樣的成就是難以想象的。
縱觀當今世界,現存所有的發達經濟體,沒有一個不少對私有財產采取有力的保護措施的。越是漠視私有財產保護的社會,就越貧窮落后。經濟高度發達的日本,新加坡,都是東方徹底貫徹私有制(所有權)制度最徹底的國家。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無論從哪個角度,都算不上先進。明治維新實際就是資本主義化,自然條件那么差的一個國家,居然能取得令世界矚目的成就,靠的就是資本主義制度,而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就是所有權制度。
民國在短短十年間,取得的經濟上的成就,無不與經濟制度有關。日本在侵略占領我國東北十四年,東北的GDP居然還超越日本本土,一躍成為亞洲最大經濟體,全球第四大經濟體,靠的就是資本主義制度。而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就是所有權制度。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們能夠取得這些經濟上的成就,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有限地承認和貫徹了西方的所有權制度。今天我們存在一些社會問題,比如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城市強拆,就是對所有權制度貫徹不夠徹底的結果。
我國的歷史傳統以及現狀,尤其不適合淡化所有權制度。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我國從歷史上就缺乏對私有權保護的傳統,所有權方面的問題尤其嚴重。權力對私有財產不夠尊重,引發了大量的社會問題。在這種本身就缺乏所有權歷史傳統觀念的背景下,還要淡化所有權問題,將使我國走回頭路。
另外,共享經濟問題實際上與所有權問題無關。共享單車也好,共享汽車也好,它的所有權仍屬于這些公司,從法律關系上來講,共享公司與用戶之間的關系屬于租賃關系,共享公司僅僅是將這些單車或汽車分時租賃給有需求的人,根本不涉及所有權問題。
歷史經驗表明,淡化甚至消滅所有權概念,將給人類社會帶來過巨大的災難,前蘇聯和現在的朝鮮即是適例。淡化所有權概念,是目光非常短淺的行為,雖然能夠帶來短期利益,例如在城市化進程中,政府可以方便地貫徹自己的意志,更方便地拆遷,更方便地修路,但從長遠來看,將嚴重挫傷人們創造財富的熱情。
由于擔憂財產保護不力,大量先富起來的人,包括社會的中堅,都已經或正在選擇用腳投票,紛紛選擇移民海外,完成大量優秀人才和財富外流,從根本上說,這是對所有權特別是私有財產保護不力的后果。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本人認為所有權概念不但不應淡化,反而要大力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