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里曾經(jīng)有朋友對我說:“但凡古代的東西都可以稱之為傳統(tǒng)文化。”這句話說得過于武斷,但是卻折射出了一個問題:傳統(tǒng)文化精確的定義和范疇至今沒有明確。
正因為如此造就了傳統(tǒng)文化的豐富多彩和博大精深,內(nèi)容上講有經(jīng)史子集,體用上講有文化與藝術,門派上講有諸子百家,種類繁多、角度多變成為了傳統(tǒng)文化弘揚上的特點。
但也正因為如此,傳統(tǒng)文化中的一些話題也時常會引起爭論。爭論本來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中國乃至世界文化史上類似的爭論持久不斷。
但是爭論也必須在明確大前提之下,例如法庭上可以有辯論,但是必須先行明確是在哪國法律之下,被告用的是中國法律,原告用的是美國法律,這樣的辯論是沒有意義的。
西方文化史上,神學與哲學曾經(jīng)一度混淆,這也成為了中世紀西方文化低迷的原因之一。經(jīng)院哲學后期及文藝復興時期,培根等哲學家便開始主張哲學與神學的分離,反對用理性真理去論證啟示真理,反對用哲學去論證上帝存在的合理性。因為神學與哲學雖有關聯(lián),但是畢竟是兩個不同的體系,若再摻雜一些政治目的和歷史背景,只會阻礙兩者的發(fā)展。
中國傳統(tǒng)文化也面臨這類問題,以佛家為例,佛教徒認為那些佛學研究者純屬“記問之學”、“增上慢”,屬于褻瀆和誹謗佛法。
佛學研究者認為佛教徒很多人根本不通經(jīng)藏、不明了佛教哲學史,光說些玄之又玄的因果報應,或只會說一些忠孝仁義的道德教化,撒一些心靈雞湯,根本不符合客觀和邏輯。
實際上,兩者根本沒有分清各自的角色。我們把概念擴大一點,從宗教和道德教化角度入手的是偏“信仰”一面,而從文史哲美這類角度著手的是偏“學術”的一面:
從“信仰”入手,以“信”為先。佛家講“信為道源功德母”,以相信佛為前提,然后學習佛的教義,接著實踐佛的精神,最后證得佛的境界,即為“信解行證”。
從“學術”入手,以“客觀、邏輯”為宗旨。客觀與邏輯自然要求學者擁有“學術的獨立性”,“不能輕信,要用懷疑的眼光看待事物”,保證治學的嚴謹。
那么誰對誰錯呢?筆者認為沒有對錯之分,只有角度不同,或者目的不同。
“信仰”的一面是為了導人向善、修身養(yǎng)性、穩(wěn)定社會、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國家民族離不開信仰,或者說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是“先驗條件”,不需要去論證。如果純粹從客觀上來講,“信任”是一件很不合邏輯的事情,所有的信任都是基于之前的信息而做出的主觀判斷,但是未來的事物存在變數(shù),所以“懷疑”才是客觀的。但是如果一個人太過“客觀和邏輯”,人和人之間便喪失了信任的可能,過于理智的世界并不是合適的世界。
“學術”的一面是為了研究前人的思想,推陳出新,發(fā)展國家和民族的文化,從客觀理智的角度去解讀文明。如果沒有客觀和邏輯的一面,那么信仰會淪為毫無理由的“迷信”而不是“正信”,覺得血肉之軀亦可以抵擋洋槍洋炮。
那么我們?nèi)绾蚊鎸鹘y(tǒng)文化中“信仰”與“學術”這兩面呢?
對兩個事物我們還無法“圓融”時,我們能做的往往是“陰是陰,陽是陽,該陰就陰,該陽就陽”。面對傳統(tǒng)文化,信仰時就用信仰的態(tài)度,學術時就用學術的態(tài)度,關鍵是明白自己當下的角色和立場,求同存異。
最后用湯用彤先生的一段話結尾:
佛法,亦宗教,亦哲學。
宗教情緒,深存入心,往往以莫須有之史實為象征,發(fā)揮神妙之作用。故如僅憑陳跡之搜討,而無同情之默應,必不能得其真。
哲學精微,悟入實相,古哲慧發(fā)天真,慎思明辨,往往言約旨遠,取譬雖近,而見道深弘。故如徒于文字考證上尋求,而乏心性之體會,則所獲者其糟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