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怡在倫敦,現在正是那邊每天晚上九點十點天才黑的夏天,是她一年中最喜歡的季節。
畢業季,班上很多認識的中國人都回國了,但是她選擇留在倫敦。換房子、搬家、找工作的事情讓她焦頭爛額,簽證和感情也出了點問題,更讓她身心疲憊。
獨自一人在異國奮斗,小怡說有時候真的感覺要撐不下去了,可是自己選擇的路硬著頭皮也要走下去。她喜歡倫敦,喜歡那里的生活,不管現狀多么不堪,內心沒有想過放棄。
她跟我說每天睡覺醒來,看到倫敦的朗朗天空,也許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很佩服小怡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顧一切,一個人在大城市打拼縱然要對抗許多的孤獨和難堪的日子,更何況是只身一人在異國。
不管結果怎樣,追求自己喜歡的生活,本就是一種優雅。正如廖一梅說的,成功只有一個,就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可是城市叢林中的我們為了生存為了表面的光鮮亮麗,有多久沒問過自己內心想要什么?你到底想過怎樣的生活?轟轟烈烈還是平平淡淡,大富大貴還是小富即安?
02
20歲前,我覺得人這一輩子一定要轟轟烈烈,賺大錢,買大房子,開豪車,活成別人眼里成功的樣子。
20歲后,時光卻慢慢教會我,過自己喜歡的日子才是最好的活法,簡單平凡也是成功的一種。
以前想要的,現在都不想要了。成長意義或許就是讓我們認清自己,知道什么對我們來說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
人終究是要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不為謀生,只為守住內心的繁華。很多人沉迷于自己的業余愛好,即使費神費時賺不了錢,他們依然樂此不疲。
因為8小時之內為生存的人太多太多,只為生活不談夢想。就像那句話說的,你現在的職業不過是你謀生的工具,你每日在出演職業所需的那個人,那個誰來演都一樣的人。我們什么時候可以做自己?
03
很多人說,自己喜歡的東西養不活自己。說到底還是你自己喜歡的那件事情做得不夠好,投入的精力和時間不夠,或者你根本不夠熱愛。
前同事小浩是中文系的,但是他不喜歡文字,他喜歡平面設計,于是大學課余時間自學PS、AE等許多軟件。
他剛來公司時,并沒有工作經驗,但是設計的東西藝術感特別強,后來他離開公司,領導還把一些重要的設計內容外包給他,報酬不菲。
同學的女朋友是外語系的,她很喜歡英語,每天早起到操場上練習口語,還有背單詞,聽VOA,反正所有與英語有關的東西她都樂此不疲。大學四年,出色的英語能力,受邀翻譯外國的書籍,賺得豐厚的稿酬。
這個時代,你只要有一項精通的本領,不能保你大富大貴,至少可以養活自己。
04
昨天看到這樣一段話:
熱愛一件事是成為精通這件事情的專家的不二法門,不必擔心你熱愛的東西無法養活你,成為專家后你會得到應有回報的。只是不要把你的時間花在你討厭的事情上,即使對一切東西感興趣也未嘗不可。
所以你要努力的就是把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到極致。如果你自己喜歡的事情都做不好,更何況是你討厭的事情呢?
做你真正喜歡的事情,我相信不用刻意強迫自己就能完成,因為這本身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你自然能很容易的堅持下去。
就像春上春樹說的,
人生向來如此,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下去,不喜歡的事情怎么也堅持不了。意志之類的恐怕也與堅持有一丁點的瓜葛,然而無論何等意志堅強的人、何等爭強好勝的人,不喜歡的事情終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就算做到了,也對身體不利。
05
我們大多數人都被欲望所累,快節奏的生活壓得我們喘不過氣。太多人用時間換金錢,用健康換安全感,衣著越發昂貴,妝容越發濃重,這些都掩蓋不了憔悴的面容。
又有多少人能慢下來,關注內心的感覺。
錢鐘書說:
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并非全因為澡洗得干凈,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松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
我始終認為,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金錢名利可以是我喜歡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不值得為之傾注所有。
沒必要糾結于別人眼里的成功和幸福,自己內心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走得太快,別忘了為什么出發,別忘了自己的初心。
人僅此一生,人生僅此一次,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才是最漂亮的活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