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前,幫忙給東西貼上生命標簽

我的前同事一個月前買了輛奔馳。

大約花了65萬。

講真,這個價格大概需要我不吃不喝干四年吧。

我問她,之前的平價大眾才開了三年不到,就換奔馳啦?

她說,大眾賣了。20萬的車賣了7萬。相當于虧了些。不過還是奔馳開上去舒服…

開上去舒服……

反正要我肯定不買。

因為什么樣的收入配什么樣的消費。

如果奔馳被劃了傷痕,都會感到心痛;如果加95的油,都會感到不舍;如果保費一年好幾萬覺得太貴——這只能說明,消費層次還沒到開奔馳的地步。

我和老公一年不吃不喝不理財?shù)募兪杖爰悠饋聿挪贿^能買一輛我同事的奔馳而已。

問題是你得吃吃喝喝,還得給車做保養(yǎng)啊。

如果能給這輛奔馳貼個生命標簽,我就會寫一個:兩個人一整年不吃不喝拿命換來的!!或者:我自己不吃不喝四年用命換來的!

不過這才一個月。我這前同事就已經(jīng)上下班坐地鐵了。

我問她車呢?

她說,偶爾才開。平時上班通勤加起來倆小時,現(xiàn)在油價太貴了,一天就得一百塊。還是公共交通比較便宜。

給我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一看就是沒動腦子,直接剁手買奔馳啊!

講真,消費真的需要配得上收入才行。

我一個有錢朋友家里的奔馳也差不多價格,但里面讓人一看都心疼。被熊孩子摳掉配件、窗玻璃上貼著奧特曼、皮座椅上各種顏色的劃痕和筆跡…

可是我心疼沒用。

我那有錢朋友一點不心疼。

他們一年的收入至少可以買6輛奔馳,這車對于他們來說,不過就是代步工具而已。

我設(shè)想了一下,如果他們給車貼上生命標簽,基本就是:兩個人兩個月不吃不喝換來的。

嗯,怎么說呢,聽上去他們買車就跟我買手機似的。

確實還好。

所以我還是安心持有自己的便宜車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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