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同事一個月前買了輛奔馳。
大約花了65萬。
講真,這個價格大概需要我不吃不喝干四年吧。
我問她,之前的平價大眾才開了三年不到,就換奔馳啦?
她說,大眾賣了。20萬的車賣了7萬。相當于虧了些。不過還是奔馳開上去舒服…
開上去舒服……
反正要我肯定不買。
因為什么樣的收入配什么樣的消費。
如果奔馳被劃了傷痕,都會感到心痛;如果加95的油,都會感到不舍;如果保費一年好幾萬覺得太貴——這只能說明,消費層次還沒到開奔馳的地步。
我和老公一年不吃不喝不理財?shù)募兪杖爰悠饋聿挪贿^能買一輛我同事的奔馳而已。
問題是你得吃吃喝喝,還得給車做保養(yǎng)啊。
如果能給這輛奔馳貼個生命標簽,我就會寫一個:兩個人一整年不吃不喝拿命換來的!!或者:我自己不吃不喝四年用命換來的!
不過這才一個月。我這前同事就已經(jīng)上下班坐地鐵了。
我問她車呢?
她說,偶爾才開。平時上班通勤加起來倆小時,現(xiàn)在油價太貴了,一天就得一百塊。還是公共交通比較便宜。
給我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一看就是沒動腦子,直接剁手買奔馳啊!
講真,消費真的需要配得上收入才行。
我一個有錢朋友家里的奔馳也差不多價格,但里面讓人一看都心疼。被熊孩子摳掉配件、窗玻璃上貼著奧特曼、皮座椅上各種顏色的劃痕和筆跡…
可是我心疼沒用。
我那有錢朋友一點不心疼。
他們一年的收入至少可以買6輛奔馳,這車對于他們來說,不過就是代步工具而已。
我設(shè)想了一下,如果他們給車貼上生命標簽,基本就是:兩個人兩個月不吃不喝換來的。
嗯,怎么說呢,聽上去他們買車就跟我買手機似的。
確實還好。
所以我還是安心持有自己的便宜車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