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3歲那年喜歡一個人。
他有小鹿絨毛一樣的頭發,斜分的劉海。
他喜歡籃球,喜歡跑步,喜歡數理,不喜歡語文,討厭寫作文,喜歡看推理小說。
他愛笑,笑容邪邪中帶著一絲桀驁不馴。
那個盛夏,我第一次心動。
他的抽屜亂七八糟的,我還記得一次體育課,我偷偷的逃課了,寫了一封很長很長的情書,第一次用方方正正的字寫,把我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情話都寫上去了,塞到他亂七八糟的抽屜里。
然后他回來看到了,沒有問是誰寫的,嘴角掛著了然的笑。
我偷偷回頭,裝作看時鐘,一直偷瞄著他。
他看向我,我趕緊把目光從他身上收回,他笑了,眨了眨眼。
我知道是你。
抽屜里的角落躺著一張印著西瓜柚子的可愛信箋紙,上面龍飛鳳舞的字體和他書上的字體一模一樣。
我喜歡你啊,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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