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姨家妹妹遠嫁海南,確切的說應該是遠嫁內蒙,舉家在海南定居。最近在鬧離婚,局外人得知因為和婆婆合不來。
兒子又特別孝順,一句話從他口中傳出:媳婦可以換,娘不可以不要。為了迎合母親的歡心,這男人義無反顧舍棄掉其他兩個最愛他的女人。一個是合法的妻子,另一個是一歲不到的女兒。
遇到這樣的男人只能算是妹妹看走了眼,但至少這不是真愛。一個男人不能在母親和妻子之間做調和劑,為此而導致婚姻失敗。追究到底是他做人的失敗。為人子,要做到孝順父母;為人夫,要履行好丈夫的職責;為人父,要盡到其應有的責任。
勇于面對現實,不逃避,不為自己的失職找借口。和第一任妻子因婆媳關系不和就鬧離婚,就一定把準下一任妻子肯定和母親大人合得來?如若不然,再度離婚?也許吧。
無獨有偶,今天看到這樣一則視頻,引發(fā)我的感觸。當初婆婆因兒子媳婦投資失敗,就以從27樓跳下來要挾媳婦和兒子離婚,全然不顧孫女的感受。這只是事件的導火索,經一來二去的了解,婆婆從小獨自把兒子拉扯大,個中艱辛可以理解。
從談戀愛時起,她就見不得兒子媳婦他們好,總以為是媳婦剝奪了兒子對她的愛。即使兩個年輕人坐下來看電視,也得她坐中間,硬生生把他們分開。以此來強調她在兒子心中的位置。從不考慮給年輕人帶來多大的困擾。
一計不行再施連環(huán)計,婆婆帶著孫女離奇失蹤,電話不接,短信不回,不達目的不罷休。神圣的婆婆最終達到目的,成功破婚。
離婚兩年的時間里,兒子天天買醉,苦不堪言。孫女長大了,上幼兒園了,看到別的小朋友都有父母接送,哭著要媽媽。完整的家被婆婆搞得分崩離析,打破了往日的平靜,她老人家也終于如愿以償。
悔不當初的婆婆再度找到曾經的兒子,懇請別人和她的兒子復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小悅(化名)淚流滿面,聲稱對這樣的婆婆真的怕了,內心是顫抖的,但確實又放心不下女兒,被蹂躪的心在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