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債務追討的證明,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這其實可以理解為債務追討的證據。債權人在向債務人債務追討的時候,不管是通過怎樣的方式進行,此時都離不開證據的提供。那到底債務追討需要哪些證明呢?催天下協同征信系統帶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債務追討需要哪些證明
1、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查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聯系電話;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2、證明民事法律關系據以發生、變更、消滅等事實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確定債權債務數額的證據;
4、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事業單位應提交事業法人代碼證;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原告的,還須提供其金融許可證。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等證據的復印件;被告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的,應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記單,被告名稱有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登記單;
5、支持其主張的法律依據;
6、其他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證據。
二、債務追討提供證據時應注意什么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作為債權人,若需要向債務人債務追討的話,那么就必須了解清楚債務追討需要哪些證明、哪些證據,否則的話最后處理的結果肯定是對其不利的。而要是不清楚如何收集證據比較好的話,其實可以委托我們催天下催收平臺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匯法集團&催天下作為大數據行業的先行者,大數據行業的標兵企業。在大數據風控、大數據催收等方面具有獨特的理念和創新的方法。在利用大數據管控信用風險,貸后管理,不良催收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廣泛的應用案例。在新的經濟環境下,為小貸等微型金融機構提供了創新的全流程信用風險管理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