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力, 在古代語境中,是以君制臣的方法論,這個方法論的集大成者,是韓非子。
韓非子在《二柄》中開章明義: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所謂刑德,就是賞和罰。不過,韓非說的比較血腥:“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
如果再加上更加柔和的另一個手段“忽悠”,那么方法論就完整了。
“忽悠”更為中性的說法叫“說服”,基本的方法論是“明利害”,本質上還是賞與罰。
韓非子深深洞察了人性,人就是趨利避害的。法家的精神,先明法,合法者賞;不合者,罰。
能對別的人和別的組織進行賞、罰和忽悠的就是領導者;否則不是。
比如,對臣子言聽計從的君主不是領導者,這個臣子才是,如漢獻帝之與曹操。
為什么曹操能成為皇帝的領導? 答案也很明顯,曹操更有“力量”。力量,才是領導力最后的依托。
荀子說,假輿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君子性非異也,善假于物也。力量的來源是你手上的資源以及應用這些資源進一步獲取更多資源的能力。
因此,以“力量”為依托的賞、罰和忽悠才是領導力的本來模樣。
當代的企業管理中,依舊是滿滿的法家精神。企業的明法,是職責描述,KPI,勞動紀律、績效管理……
在企業中,之所以你的老板是領導,根本原因就是他獲得了調動資源的更大權限,而且對手下有賞罰手段。
不過,現在有個說法對向上管理。怎么做呢? 三個手段中,只有“說服”這一個方法。
這需要你站在他的立場上,為他描述格局發展的方向,通過 “明利害”讓他支持你的想法,這樣你的領導才能一變而成為你的資源,從而實現對他的領導。
即你需要比你的老板更識“勢”。如果說,每一個組織都是一個生物,那大勢就是環境。 物競天擇,不被大勢淘汰的只有適勢者。
識“勢”是一個天大的能力,識勢者將獲得超越組織的領導能力。畢竟,誰手里的資源力量也抗不了大勢。